
封建帝王以爵位名號賜予臣下及其家屬的榮典。始于 晉 代,至 唐 完備,其制各代略有不同。 清 制,以封典給官員本身稱為“授”,給曾祖父母、祖父母、父母和妻室,存者稱為“封”,死者稱為“贈”。一品官其曾祖父母以下均有封典,三品以上封其祖父母以下,七品以上封其父母及妻,九品以上僅給予官員本身。 南朝 宋 顔延之 《自陳表》:“臣班叨首卿,位屍封典。”《官場現形記》第三四回:“上次 廣西 賑捐請奬案内,已經替他老人家請了二品封典。”
封典,漢語詞彙,指古代帝王授予臣子或其祖先爵位、名號的典禮制度。該詞由“封”(帝王賜予)與“典”(禮儀制度)構成,屬于名詞性複合詞,最早見于《周禮》記載的封建制度,後成為曆代王朝彰顯皇權的重要儀制。
核心釋義分項說明:
帝王封賞儀式
專指皇帝對功臣、宗室、外戚等群體授予爵位或追加谥號的典禮,如《宋史·禮志》載“凡封典,需告太廟,行三獻禮”。此類封典多伴隨祭祀活動,以強化君主權威。
官員追贈制度
明清時期擴展為對官員本人及祖先授予虛銜的榮譽制度。據《清會典》記錄,官員達到一定品級可申請封贈三代祖先,文書稱“诰命”或“敕命”。
宗教神祇冊封
道教與民間信仰中,帝王對神靈追加封號亦屬封典範疇,如宋徽宗冊封福建媽祖為“順濟夫人”的記載見于《天妃顯聖錄》。
詞義演變:
先秦時期“封典”側重土地分封,漢代後逐漸轉向榮譽授予。唐代《通典》将封典納入“賓禮”,至明清形成固定文書格式與流程,成為官僚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
“封典”是一個曆史術語,主要與中國古代封建社會的封賞制度相關,以下是詳細解釋:
指封建帝王将爵位、名號或榮譽賜予官員及其家屬的儀式或制度。這一制度既包含對官員本人的表彰,也延伸至其家族成員(如曾祖父母、父母、妻室等),體現了“一人得道,全家受封”的特點。
清代官員品級不同,封典範圍也有嚴格規定:
封典不僅是個人榮譽,更通過家族連帶效應強化了封建等級制度。例如南朝顔延之在《自陳表》中提到“位屍封典”,反映了封典在官僚體系中的重要性。
部分資料(如)誤将“封典”解釋為“封閉典籍”,可能與字形混淆有關。實際曆史語境中,該詞主要指帝王封賞制度,建議參考權威曆史文獻或詞典核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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