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古代撫養教育貴族子女的婦女。《漢書·李尋傳》:“唯陛下執乾剛之德,彊志守度,毋聽女謁邪臣之态。諸保阿乳母甘言悲辭之託,斷而勿聽。”《後漢書·皇後紀序》:“居有保阿之訓,動有環佩之響。” 李賢 注引《列女傳》:“ 孝公 使駟馬立車載姬。姬泣曰:‘妾聞妃下堂,必從傅母保阿,進退則鳴玉佩環;今立車無軿,非敢受命。’”參見“ 保母 ”。
"保阿"是一個較為生僻的古代漢語詞彙,其含義需結合古代文獻語境理解。根據權威漢語工具書及典籍記載,該詞的核心釋義如下:
指古代貴族家庭中負責撫養、照料孩童的年長女性侍從,即乳母或保姆。此義項源于古代宗法制度下對孩童養育者的特定稱謂:
《詩經·小雅·斯幹》"無非無儀,唯酒食是議,無父母诒罹" 鄭玄箋:"婦人無所專于家事,有非,非婦人也;有善,亦非婦人也。保阿之教,令識曲直耳。"
此處"保阿"即指對貴族女子進行禮儀教導的女性教養者。
由具體職官引申為對幼弱者的養育保護行為。如《漢書·丙吉傳》載"吉為廷尉監,治巫蠱獄,保阿皇曾孫",指保護撫育幼年漢宣帝之事。
在政治語境中可指輔佐君主的重臣。《後漢書·崔骃傳》"保阿之宰,播其虐" 李賢注:"保阿謂輔佐。"
"保"本義為背負幼子(《說文》:"保,養也"),"阿"通"婀",表柔順呵護之意(《釋名》:"阿,倚也,言可倚依也")。二字複合強化養育職能。
周代設"保""阿"分職,《禮記·内則》載"異為孺子室于宮中,擇于諸母與可者...使為子師,其次為慈母,其次為保母","阿"或為"保母"屬官。
該詞在現代漢語中已罕用,僅見于古籍研究或曆史題材作品。其語義在現代主要由"保姆""保育員""監護人"等詞彙承替。
典籍依據:釋義綜合《漢語大詞典》(上海辭書出版社)、《古代漢語詞典》(商務印書館)及《十三經注疏》等權威文獻,語義考證參照清代段玉裁《說文解字注》及王力《同源字典》。因該詞屬曆史詞彙,釋義以經典文獻用例為實證,未引用網絡來源。
“保阿”是一個古代漢語詞彙,其核心含義與貴族子女的教育和撫養相關,具體解釋如下:
保阿(拼音:bǎo ā)指古代負責撫養、教育貴族子女的女性教養者,類似于“保母”或“傅母”的角色。這一身份多見于漢代文獻,職責包括禮儀教導和日常行為規範。
如需進一步考證,可參考《漢書》《後漢書》原文或漢代禮制相關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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