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謂不正當的事。《管子·明法解》:“國無明法,則百姓輕為非是。”
(2).以非為是。《荀子·修身》:“非是是非謂之愚。” 楊倞 注:“以非為是,以是為非,則謂之愚。”
(3).不正常,意外。
(4).不當;有過錯。《漢書·外戚傳下·定陶丁姬》:“臣前奏請葬 丁姬 復故,非是。” 唐 韓愈 《送侯參謀赴河中幕》詩:“侵官固非是,妄作譴可懲。”
“非是”為古漢語中常見的否定性判斷結構,具有以下核心釋義:
一、基本語義 “非是”作否定判斷詞,表示“不是”或“不符合事實”,常見于先秦至唐宋文獻。《漢語大詞典》收錄該詞條,指出其功能相當于現代漢語的“不是”。例如《樂府詩集·陌上桑》中“使君一何愚,非是居所求”即典型用法。
二、語法特征 該詞在句中多充當謂語,後接被否定對象。《古代漢語虛詞詞典》強調其具有強調否定的語氣功能,如《史記·項羽本紀》“此非是吾劍也”通過雙重否定加強判斷。
三、語用演變 現代漢語口語中已較少單獨使用“非是”,但在仿古語境或方言中仍有保留。據《近代漢語虛詞研究》記載,該結構自元代後逐漸被“不是”替代,但在書面文獻中持續沿用至明清時期。
“非是”是一個文言詞彙,在不同語境中有多重含義,具體解釋如下:
不正當之事(名詞用法)
指不符合道義或法度的事情。例如《管子·明法解》提到“百姓輕為非是”,強調缺乏明确法規時民衆易做不正當之事。
混淆是非(動詞用法)
表示颠倒黑白、以錯誤為正确。如《荀子·修身》中“非是是非謂之愚”,楊倞注解釋為将錯誤當真理是愚昧的表現。
意外或反常狀态(形容詞用法)
描述超乎尋常的意外情況,例如突發的變故或不合常理的現象,常見于古代文獻中描述異常事件。
過失或不當行為(表否定判斷)
用于批評行為不當或存在過錯。如《漢書》記載大臣自省“臣前奏請葬丁姬複故,非是”,即承認自己此前的提議不妥。
補充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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