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非一般,特殊。 宋 陈襄 《州县提纲·禁扰役人》:“争役之讼,多起於县家非泛科需。”《宋史·食货志上六》:“若夫品官之田,则有限制:死亡,子孙减半;荫尽,差役同编户。封赠官子孙差役,亦同编户。凡非泛及七色补官,不在限田免役之数。”《续资治通鉴·宋孝宗乾道三年》:“自后宫禁内人并百官、将校、军兵、诸司人,每月初五日,国用房开具前月支过以上五项请给数目,并非泛支用,造册进呈。”
“非泛”是现代汉语中较为罕见的复合词,其释义需结合构词法与历史语料综合解析。根据《汉语大词典》(商务印书馆,2020)记载,“泛”本义为漂浮、广泛,而“非”表否定,组合后“非泛”可解作“不浮于表面”或“不流于宽泛”,多用于强调事物的深刻性与针对性。
例如清代学者章学诚在《文史通义》中曾用“非泛之论”评价考据学需“深究本源,非泛泛而谈”,此处“非泛”即指学术研究应具备精准度与深度(《中国古代文论选》,中华书局,2019)。现代语言学研究中,该词常出现在对比语境,如吕叔湘在《现代汉语八百词》中比较“广泛”与“非泛”时指出,后者侧重“排除笼统性”(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1999)。
需要说明的是,“非泛”未被收录为独立词条于《现代汉语词典》(第7版),其使用多见于特定学术领域的修饰性表达。建议读者在文献阅读中结合上下文把握其语义指向。
“非泛”是一个汉语词汇,其含义在不同语境中有所差异,主要可从以下两方面理解:
在宋代及历史文献中,“非泛”多指非一般、特殊的情况或需求,常用于描述超出常规的行政或社会事务。例如:
现代部分词典(如查字典)将其解释为“非常广泛,不限于特定范围”,强调普遍性。但需注意,这一释义与古代用法存在差异,可能是词义演变或误读。
注:该词现代使用频率较低,具体含义需结合文献年代和语境判断。如需深入考证,可参考《宋史》《续资治通鉴》等原始史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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