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vow] 佛家語。發下宏大的渡世心願。後指表明心願或願望;起誓
(1).佛教語。謂普度衆生的廣大願心。後亦泛指許下願心。《法華經·提婆達多品》:“於多劫中常作國王,發願求於無上菩提,心不退轉。” 唐 白居易 《香山寺新修經藏堂記》:“先是, 樂天 發願修 香山寺 ,既就,迨今七八年。” 元 無名氏 《連環計》第二折:“還待要花言巧語将咱騙,你恰纔個焚香拜告青天,深深頂禮親發願。”《西遊記》第五八回:“就是發願齋僧的,也齋不着這等好人!”《花月痕》第八回:“後來 癡珠 解館, 心印 以心疾,發願朝山,航 南海 ,涉 峨嵋 。”
(2).表達願望。 明 梁辰魚 《步步嬌·秋日别情》套曲:“重發願,願年年相見,勝似今年。” 魯迅 《墳·我之節烈觀》:“我們還要發願:要人類都受正當的幸福。”
(3).指表示決心。《初刻拍案驚奇》卷二七:“大娘子大怒,發願必要置妾死地。”《新華文摘》1981年第9期:“他發願,要把自己畢生的精力獻身于祖國鳥類的研究,為中華民族出氣争光。”
發願是漢語中承載精神信仰與人文承諾的重要詞彙,其核心含義指通過明确的語言或儀式表達内心願望,常見于宗教實踐與生活誓約場景。
從構詞解析,“發”為“抒發、宣示”之意,“願”指“志向或祈求”,二者結合強調對願望的主動宣告。這一行為最早見于佛教典籍,《佛學大辭典》将其定義為“修行者為利益衆生或成就佛道而立的誓約”,如《地藏經》中地藏菩薩“地獄不空,誓不成佛”的經典發願。
在世俗語境中,“發願”延伸為對重大目标的鄭重承諾,例如清代《紅樓夢》中黛玉“願奴脅下生雙翼”的詩句,即展現個人情感層面的強烈願望表達。現代漢語中,該詞仍保留莊重性,如“發願振興家鄉”常用于表達堅定決心。
古籍文獻中,《敦煌變文集·太子成道經》記載釋迦牟尼“發願修行,終證菩提”,印證其宗教實踐中的核心地位。語言學角度,《漢語大詞典》指出該詞兼具“祈願”與“立誓”雙重語義,體現漢語詞彙在精神文化中的特殊功能。
參考來源
“發願”一詞在不同語境中有多層含義,主要包含以下解釋:
指表明心願或願望,常帶有鄭重承諾或起誓的意味。例如《文明小史》中“發願合他一同到山東去”即表達決心。
“發願”既是佛教修行的核心概念,也延伸至日常表達願望或決心的場景,強調以願力引導行動,兼具精神與實踐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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