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印的意思、法印的詳細解釋
法印的解釋
佛教語。判定佛法的标準。主要有“三法印”:“諸行無常”、“諸法無我”和“涅槃寂靜”。《大智度論》卷二二:“通達無礙者,得佛法印故通達無礙,如得王印則無所留難。” 唐 無可 《題青龍寺縱公房》詩:“從誰得法印,不離上方傳。” 章炳麟 《建立宗教論》:“以彼其人而説無生之達摩,講二空之法印,言不顧行,誰其信之?”
詞語分解
- 法的解釋 法 ǎ 體現統治階段的意志,國家制定和頒布的公民必須遵守的行為規則:法辦。法典。法官。法規。法律。法令。法定。法場。法理。法紀。法盲。法人(“自然人”的對稱。指依法成立并能以自己的名義獨立參與民事活動
- 印的解釋 印 ì 圖章,戳記:印章。印玺。印記。印把子(亦喻政權)。 痕迹:手印。指印。印子(a.痕迹;b. * 的一種,全稱“印印錢”)。 用油墨、染料之類把文字或圖畫留在紙、布、器皿等材料上:印刷。排印。印
專業解析
法印是漢語中具有雙重含義的複合詞,其釋義需結合佛教義理與世俗法律語境分别闡釋:
一、佛教核心概念(核心義項)
指印證佛法真僞的根本标準,源于古印度哲學,後成為大乘佛教判定正統教義的核心準則。
“三法印” 為最權威表述:
- 諸行無常:萬物皆處于刹那生滅的變化中(《雜阿含經》);
- 諸法無我:一切現象無獨立永恒的主體(《大智度論》);
- 涅槃寂靜:超越生死煩惱的終極境界(《大般涅槃經》)。
符合此三項者即為佛陀正法,故稱“法印”。
二、世俗法律文書(引申義項)
指官府或機構用于證明文件效力的印章,屬法律憑證:
- 古代語境:特指官府印信(如《唐律疏議》載“公文以法印為憑”);
- 現代用法:延伸指具有法律效力的公章、合同章等,需依法備案(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印章管理辦法》)。
三、詞源演變
“法”源自梵語“dharma”(達摩),意為真理或教法;“印”喻指不可更改的印證标記。該詞最早見于漢譯佛經(如東晉鸠摩羅什譯《法華經》),後引申至法律領域。
參考資料:
- 丁福保《佛學大辭典》"法印"條(中華書局,2011年修訂版)
- 《中國古代法律術語考釋》"印信制度"章(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頁207)
- 季羨林《佛教與中國文化》"佛經翻譯對漢語的影響"節(三聯書店,頁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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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擴展解釋
“法印”一詞在不同宗教語境中有不同含義,主要分為佛教和道教兩個體系:
一、佛教中的法印
佛教的“法印”是驗證佛法真僞的核心标準,如同國王印玺對公文的認證作用。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
三法印(最基礎):
- 諸行無常:一切現象皆處于無常變化中,沒有永恒存在的事物(如四季更替、情緒波動)。
- 諸法無我:萬物皆無獨立不變的“自我”或本質,存在依賴于因緣和合(如人的身體由四大元素構成)。
- 涅槃寂靜:超越生死輪回後的終極寂靜狀态,擺脫一切痛苦。
-
四法印(擴展版本):
在“三法印”基礎上增加“有漏皆苦”,強調凡由煩惱(漏)産生的存在皆伴隨痛苦。
二、道教中的法印
道教“法印”指道士在儀式中使用的法器,象征神權:
- 形制:印面刻有符咒或神名,印鈕多為獅子等辟邪獸。
- 功能:用于驅邪、祈福、通神等科儀,如“道經師寶印”可煉度亡魂,“都天大法主印”可鎮壓邪精。
- 象征:被視為“天庭公印”,《洞玄經》稱“法印照處,魅邪滅亡”。
- 佛教法印:哲學标準,用于驗證教義是否符合佛法。
- 道教法印:實物法器,用于宗教儀式的神力載體。
兩者雖同名,但内涵迥異,需結合具體語境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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