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佛教语。“二我见”之一。谓凡夫不知“性空”之理,执着一切事物有真实体性的妄见。《起信论》卷下:“法我见者,计一切法各有体性。” 瞿秋白 《饿乡纪程》五:“我呢?以整顿思想方法入手,真诚的去‘人我见’以至于‘法我见’,当时已经略略领会得唯实的人生观及宇宙观。”参见“ 人我 ”。
法我见(fǎ wǒ jiàn)是佛教哲学中的重要概念,特指对“法”(现象世界)的错误认知,即执着于一切现象(法)为实有、独立存在的见解。以下从汉语词典释义角度结合佛教义理详细阐释:
法(fǎ)
指一切事物、现象、规律或教义。在佛教中泛指物质与精神的存在形式,如五蕴、十二处、十八界等构成的世间万物 。
我见(wǒ jiàn)
“我”指永恒、独立、主宰的实体;“见”即见解、执着。“我见”即错误地将无常、无我的事物视为实有本体 。
法我见
合指将因缘和合而成的现象(法)视为真实、自性存在的错误认知,与“人我见”(执着“自我”实有)并列为佛教根本妄执 。
否定现象实有性
佛教主张“诸法无我”,认为一切现象皆依赖条件(因缘)而生灭,无独立自性。法我见违背此真理,误认现象为永恒不变的存在 。
与“人我见”的关系
二者共同构成轮回根源,需通过“二无我”(人无我、法无我)观破除 。
修行意义
破除法我见是证悟空性的关键。如《成唯识论》所言:“由执外境有实自相,障解真理,名法我见。”(执着外境实有,障碍真理认知,即法我见)。
唯识学派阐释
唯识学将法我见归为“遍计所执性”,即主观虚妄分别所执的实法假象(《摄大乘论》)。
中观学派观点
龙树《中论》以“缘起性空”破法我见,强调现象无自性:“众因缘生法,我说即是空。” 。
重要文献引证
在当代佛学研究中,“法我见”被定义为对现象世界客观实在性的形而上学执着,是佛教批判常见哲学实在论的核心概念(参考《佛学大辞典》)。其破除对理解佛教认识论与解脱论具有奠基意义。
权威参考文献来源:
“法我见”是佛教术语,属于“二我见”之一,指对事物本质的虚妄认知。以下是综合多个来源的详细解释:
法我见指凡夫因未悟“性空”之理,执着于一切事物具有真实、独立存在的体性。例如认为五阴(色、受、想、行、识)、十二处(六根与六尘)等法有实我或实性存在。
与“人我见”的关系
破除方法
“法无我”的层次
修行意义
破除“法我见”是证悟实相的关键步骤,需通过般若智慧观照诸法虚妄。
如需进一步了解佛教“无我”思想体系,可参考《大乘起信论》及二乘经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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