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家書法的範本。 宋 曹士冕 《法帖譜系·雜說上》:“ 太宗皇帝 時,嘗遣使購募前賢真蹟,集為法帖十卷,鏤闆而藏之。” 明 張居正 《拟日講儀注疏》:“或看字體法帖,隨意寫字一幅,不拘多少。” 清 姚衡 《寒秀草堂筆記》卷三:“《二王帖》:乃 南宋 丹陽 許開 所刻,世不多見,所傳皆 吳江 重刻本也。前有 右軍 、 大令 像,取諸法帖中二 王 書,鉤摹上石,而逐帖釋文於後。”
寺廟主持所出的文書、信函。《水浒傳》第六回:“師兄多時不曾有法帖來。”《水浒傳》第六回:“次早, 清長老 陞法座,押了法帖,委 智深 管菜園。”
法帖是書法藝術傳承中的重要範本形式,其核心含義可從以下五方面解析:
定義與功能
法帖指供書法學習者臨摹的名家墨迹複制品,具有規範書寫技法的示範作用。《漢語大詞典》将其定義為“供人效法的名家書迹拓本或印本”,強調其對筆法、結構、章法的标準化呈現。
曆史沿革
宋代為法帖制度化的重要時期,淳化三年(992年)刊刻的《淳化閣帖》被視為第一部系統法帖集。據《中國書法史》記載,該帖收錄曆代帝王、名臣及王羲之、王獻之等書家作品419件,确立“帖學”傳承體系。
分類體系
學術價值
故宮博物院研究指出,法帖承載三大核心價值:
① 保存古代書迹原貌
② 反映不同時期審美範式演變
③ 提供書法教育标準化教材。
鑒别要素
權威鑒定主要依據:
“法帖”是一個漢語詞彙,主要與書法藝術相關,以下是綜合多來源的詳細解釋:
法帖指書法或繪畫領域中技藝高超、可作為範本的作品。它既可以是古代書法家的真迹,也可以是後人通過拓印、镌刻等方式複制的臨摹本,如《淳化閣帖》便是宋代官方編纂的著名刻帖。
需注意,法帖的權威性與其版本密切相關。例如宋代官方刻帖因嚴格篩選原作,被視為“法書”标準;而民間私刻法帖可能存在摹刻失真問題。
提示:若需了解具體法帖(如《淳化閣帖》内容),可查閱書法專業文獻或博物館藏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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