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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曲的意思、法曲的詳細解釋

關鍵字:

法曲的解釋

一種古代樂曲。 東晉 南北朝 稱作法樂。因其用于佛教法會而得名。原為含有外來音樂成分的西域各族音樂,後與 漢族 的清商樂結合,并逐漸成為 隋 朝的法曲。其樂器有铙钹、鐘、磬、幢箫、琵琶。至 唐 朝又攙雜道曲而發展至極盛階段。著名的曲子有《赤白桃李花》、《霓裳羽衣》等。 唐 白居易 《江南遇天寶樂叟》詩:“能彈琵琶和法曲,多在 華清 隨至尊。” 清 洪昇 《長生殿·聞樂》:“好憑一枕遊仙夢,暗授千秋法曲音。” 吳梅 《讀吳梅村<秣陵春>樂府》詩:“法曲凄涼誰按拍,不堪流涕説興衰。”參見《新唐書·禮樂志十二》。

詞語分解

專業解析

法曲是起源于唐代的一種宮廷宴享樂曲,其名稱由“法”與“曲”複合而成。“法”指宗教法度或規範(尤與佛、道相關),“曲”指樂曲或樂調,合稱即指符合特定宗教儀軌或清雅風格的樂曲形式。其核心特征如下:

  1. 宗教與清雅融合

    法曲初為道教法事音樂與佛曲的結合體,後吸收清商樂等漢族傳統音律,形成“音清而近雅”的風格。唐代《霓裳羽衣曲》即為法曲代表作,體現宗教莊嚴與藝術性的統一 。

  2. 結構嚴謹,樂器獨特

    法曲結構分“散序”(器樂序奏)、“中序”(歌唱主體)、“破”(舞蹈高潮)三部分。演奏以鐘、磬、铙钹等金石樂器為主,輔以琵琶、笙箫,區别于西域胡樂的喧騰 。

  3. 曆史流變與地位

    隋代法曲初稱“法樂”,唐玄宗設“梨園”專司法曲教習,使其成為宮廷燕樂核心。中唐後逐漸衰落,部分曲調被宋詞、元曲吸收 。

權威文獻佐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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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擴展解釋

法曲是隋唐時期重要的音樂形式,兼具宗教與藝術特色。其核心特征及發展脈絡如下:

1. 起源與宗教屬性 法曲最初源于佛教法會音樂,東晉南北朝時期被稱為“法樂”。其名稱直接關聯佛教儀式功能,早期樂器包含铙钹、鐘、磬等具有宗教色彩的打擊樂器。

2. 音樂融合特征

3. 曆史發展軌迹 從南北朝的法樂到隋代确立“法曲”之名,至唐代達到鼎盛。著名曲目如《霓裳羽衣曲》《赤白桃李花》成為宮廷燕樂的重要組成部分,展現了法曲從宗教儀式音樂向藝術化發展的過程。

4. 社會功能轉變 最初專用于佛教法會,隋唐時期逐漸成為宮廷宴享音樂,反映了宗教音樂世俗化的趨勢。其曲調結構對宋元詞曲音樂産生深遠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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