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減少自己所有之物分送他人。《東觀漢記·孔奮傳》:“ 奮 篤於骨肉,弟 奇 在 雒陽 為諸生……每有所食甘美,輒分減以遺 奇 。” 唐 杜甫 《秋野》詩之一:“盤飱老夫食,分減及溪魚。” 五代 王定保 《唐摭言·怨怒》:“矧僕所求不多,公乃曰亦不易緻,即當分減;然必若易緻,則已自緻矣,安能煩於公?”
(2).指從中拿出一部分來。 宋 沉括 《夢溪筆談·官政》:“茶鹽商稅之入,但分減商賈之利耳,行於商賈,未甚有害也。”
“分減”是一個漢語詞彙,具有以下兩層核心含義:
減少自身所有,分送他人
指主動縮減自己的財物或資源,将其分享給他人。例如《東觀漢記·孔奮傳》記載,孔奮将食物分給弟弟,體現了這一含義。唐代杜甫的詩句“分減及溪魚”也通過分魚行為,展現了這種分享精神。
從中抽取一部分
側重于從整體中取出一部分使用或分配。如宋代沈括在《夢溪筆談》中提到“分減商賈之利”,即指從商業利潤中抽取部分作為稅收。
“分”指分開、劃分,“減”表示減少,組合後強調“通過分割減少自身所有以利他”的行為邏輯。該詞體現了傳統文化中重義輕利、互助共享的價值觀念。
如需進一步了解具體古籍用例,可參考《東觀漢記》《唐摭言》等文獻原文。
《分減》是一個動詞詞語,表示把整體事物分成幾部分或減少事物的數量。它是由兩個部首組成的漢字,分别是“刀”和“并”,其中“刀”代表分割、切割的意思,“并”代表合并、減少的意思。
《分減》的拆分部首是“刀”和“并”。其拆分後的筆畫數分别為2畫和8畫。
《分減》這個詞的來源可以追溯到古代漢字演變而來。在繁體字中,其形狀與簡體字相似,沒有本質區别,仍然是由“刀”和“并”兩個部首組成。
在古代漢字演變過程中,《分減》這個詞的寫法可能有所不同,但其基本形态依然是以“刀”和“并”為基礎。
以下是一些使用《分減》的例句:
與《分減》相關的一些組詞有:
與《分減》相關的近義詞有“分割”、“切割”等,而它的反義詞可以是“合并”、“增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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