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宋 朝内庫之一。 宋 葉夢得 《石林燕語》卷三:“ 太祖 初平諸僞國,得其帑藏金帛,以别庫儲之,曰‘封樁庫’,本以待經營 契丹 也。其後三司歲終所用,常賦有餘,亦併歸之。” 清 昭槤 《嘯亭雜錄·宋置封樁庫》:“ 宋太祖 起自布衣,深悉民間疾苦,故平定諸國後,自奉儉薄,積左藏之餘,立封樁庫。”參見“ 封樁 ”。
封樁庫是宋代中央財政機構中專設的國庫儲備庫,主要用于存儲國家財政年度盈餘,屬于應急性戰略儲備體系。該制度始建于宋太祖趙匡胤時期,據《宋史·食貨志》記載,其設立初衷是"貯積赢餘,以待非常之用",即将每年財政結餘的十分之一封存入庫,用于應對突發戰争、災荒等重大事件。
從職能架構來看,封樁庫具有三個顯著特征:其一為專項儲備性質,與日常開支的"左藏庫"形成互補,《續資治通鑒長編》稱其"别貯于内庫,號封樁,非有诏不得擅用";其二實行定額管理,按照《宋會要輯稿》所述,每年"三司歲終籍其剩餘,納之封樁庫";其三具備戰略調節功能,宋神宗時期曾動用封樁庫錢百萬貫購買軍糧,反映出其平抑物價的宏觀調控作用。
該制度在北宋中後期逐漸演變為皇室私庫,據《建炎以來系年要錄》考證,宋徽宗時将部分封樁庫資金轉至"内藏庫",導緻其原始職能弱化。南宋時期雖保留建制,但實際運作已與北宋初期大相徑庭。這一財政創新機制對後世國庫管理制度産生深遠影響,為研究古代財政儲備體系提供了重要範本。
“封樁庫”是宋代設立的特殊國庫,主要用于存儲財政節餘或收繳的財物,其名稱和功能在不同時期有所演變。以下是詳細解釋:
起源與設立目的
宋太祖趙匡胤在平定各割據勢力後,将收繳的金帛單獨儲存,建立封樁庫。最初計劃用于贖回被遼國占據的燕雲十六州,若贖回不成則作為軍費儲備。
資金來源與用途
制度演變
宋太宗時期,封樁庫更名為“右藏庫”,後改為“内藏庫”,逐漸演變為皇室私庫,部分資金仍用于國家開支。
曆史意義
該制度反映了宋代中央集權財政管理的特點,也是宋初“強幹弱枝”政策的體現。其設立初衷雖未完全實現(如燕雲十六州未贖回),但為後續財政體系提供了參考。
補充說明:
“封樁”一詞本身指封存固定財物,後延伸為一種財政儲備制度。若需進一步了解宋代財政史,可查閱《宋史·食貨志》或《石林燕語》等原始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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