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監督掌管。《晉書·謝玄傳》:“復命臣荷戈前驅,董司戎首。” 唐 楊炯 《李懷州墓志銘》:“董司戎政,以戒不虞。”
(2).指掌管軍政之人。 晉 陶潛 《雜詩》之十:“泛舟拟董司,寒氣激我懷。”
“董司”是漢語中具有曆史特征的複合詞,其核心含義可從構詞法和文獻用例兩方面解析:
一、詞義溯源 “董”本義為監督管理,《說文解字》釋為“督也”,《尚書·大禹谟》有“董之用威”之說;“司”指主管、執掌,《周禮》載“司市掌市之治教”。二字合稱初見于魏晉文獻,特指監察類官職,《晉書·職官志》載“董司之官,糾察非法”,指代具有監察職能的官員群體。
二、職能演變
三、現代轉用 在當代漢語中,該詞主要保留于曆史文獻研究領域,偶見于公文仿古表述,如“董司其職”等固定搭配,多用于強調責任意識。
權威來源:
“董司”是一個漢語詞彙,拼音為dǒng sī,其含義可從以下兩方面解釋:
監督掌管
指對事務的監督和管理職能。例如《晉書·謝玄傳》提到“復命臣荷戈前驅,董司戎首”,唐代楊炯的《李懷州墓志銘》中也有“董司戎政,以戒不虞”的用法。
掌管軍政之人
引申為負責軍政事務的職位或人員。如陶淵明《雜詩》之十中“泛舟拟董司,寒氣激我懷”即用此意。
綜合釋義
該詞由“董”(監督)和“司”(掌管)組合而成,結構上“董”為上下結構,“司”為半包圍結構。其用法多見于古代文獻,現代漢語中較少使用,需結合具體語境理解。
若需進一步考證,可參考《晉書》《李懷州墓志銘》等古籍原文,或查閱權威漢語詞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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