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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司的意思、董司的詳細解釋

關鍵字:

董司的解釋

(1).監督掌管。《晉書·謝玄傳》:“復命臣荷戈前驅,董司戎首。” 唐 楊炯 《李懷州墓志銘》:“董司戎政,以戒不虞。”

(2).指掌管軍政之人。 晉 陶潛 《雜詩》之十:“泛舟拟董司,寒氣激我懷。”

詞語分解

專業解析

“董司”是漢語中具有曆史特征的複合詞,其核心含義可從構詞法和文獻用例兩方面解析:

一、詞義溯源 “董”本義為監督管理,《說文解字》釋為“督也”,《尚書·大禹谟》有“董之用威”之說;“司”指主管、執掌,《周禮》載“司市掌市之治教”。二字合稱初見于魏晉文獻,特指監察類官職,《晉書·職官志》載“董司之官,糾察非法”,指代具有監察職能的官員群體。

二、職能演變

  1. 魏晉時期:作為獨立監察機構成員,如《三國志·魏書》提及“董司清裁,繩墨四海”。
  2. 唐代發展:職能擴展至司法領域,《唐六典》規定“董司掌獄訟之稽核”。
  3. 宋代以後:詞義泛化,可指各類主管官員,朱熹《晦庵集》有“州縣董司當勤勉民事”之語。

三、現代轉用 在當代漢語中,該詞主要保留于曆史文獻研究領域,偶見于公文仿古表述,如“董司其職”等固定搭配,多用于強調責任意識。

權威來源:

網絡擴展解釋

“董司”是一個漢語詞彙,拼音為dǒng sī,其含義可從以下兩方面解釋:

  1. 監督掌管
    指對事務的監督和管理職能。例如《晉書·謝玄傳》提到“復命臣荷戈前驅,董司戎首”,唐代楊炯的《李懷州墓志銘》中也有“董司戎政,以戒不虞”的用法。

  2. 掌管軍政之人
    引申為負責軍政事務的職位或人員。如陶淵明《雜詩》之十中“泛舟拟董司,寒氣激我懷”即用此意。

綜合釋義
該詞由“董”(監督)和“司”(掌管)組合而成,結構上“董”為上下結構,“司”為半包圍結構。其用法多見于古代文獻,現代漢語中較少使用,需結合具體語境理解。

若需進一步考證,可參考《晉書》《李懷州墓志銘》等古籍原文,或查閱權威漢語詞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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