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禮記·王制》:“五方之民,言語不通,嗜欲不同。達其志,通其欲,東方曰寄,南方曰象,西方曰狄鞮,北方曰譯。”後因以“鞮譯象寄”借指四方少數民族。 明 唐順之 《重修宜興縣學記》:“其業之精也,則自 虞 、 夏 、 商 、 周 之典章,鞮譯象寄之語言,至于射禦摽縵襍服之枝,凡可以為國家天下之用者,能貫而通之。”
“鞮譯象寄”是漢語中一個較為生僻的複合詞,其含義可從詞源學角度逐層解析:
1. 鞮(dī): 《漢語大詞典》指出,“鞮”本指古代皮革制的鞋,後引申為古代翻譯官的代稱。《周禮·秋官》記載“鞮鞻氏掌四夷之樂與其聲歌”,此處“鞮”指負責四方民族音樂與語言傳譯的官職(來源:《周禮》古籍文獻;《漢語大詞典》線上版)。
2. 譯(yì): 《說文解字》釋義為“傳譯四夷之言者”,指語言轉譯行為。《禮記·王制》提到“五方之民,言語不通,嗜欲不同,達其志,通其欲,東方曰寄,南方曰象,西方曰狄鞮,北方曰譯”,此處“譯”專指北方語言翻譯(來源:《禮記》古籍文獻)。
3. 象寄: “象”與“寄”均為古代翻譯官名稱。《漢書·地理志》顔師古注:“象,譯也;寄,亦譯也”,二者合稱代指翻譯職能。明代方以智《通雅》考據:“象寄即象胥,《周禮》象胥掌蠻夷閩貉戎狄之國使”,可見其與古代外交翻譯機構相關(來源:《通雅》古籍文獻)。
整體釋義: “鞮譯象寄”四字連用,綜合指代古代對邊疆及外族語言的翻譯行為,亦借指翻譯官職。該詞反映了中國古代“華夷之辨”背景下語言溝通的制度化實踐,常見于典章文獻中,如清代章炳麟《訄書》曾用此詞描述文化傳播現象(來源:《漢語大詞典》線上版)。
“鞮譯象寄”是一個源自《禮記·王制》的成語,其含義和用法如下:
該成語原指古代對不同地區語言翻譯的稱謂:
後引申為對四方少數民族的統稱,或代指邊遠地區。
典故來源
出自《禮記·王制》:“五方之民,言語不通,嗜欲不同。達其志,通其欲,東方曰寄,南方曰象,西方曰狄鞮,北方曰譯。”
此處記載了周代對不同民族語言翻譯的劃分。
曆史演變
明代文獻(如唐順之《重修宜興縣學記》)将“鞮譯象寄”用于指代四方少數民族,強調文化差異與溝通意義。
近義詞包括“寄象鞮譯”“象寄譯鞮”,均與民族翻譯或文化溝通相關。
注:部分文獻(如)提到該成語與“寫文章”相關,但此說法未見于權威典籍,建議以《禮記》及曆史文獻解釋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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