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周 代官爵分為九等級,稱九命。其中八命為王之三公及州牧。《周禮·春官·典命》:“王之三公八命。”《周禮·春官·大宗伯》:“八命作牧。” 鄭玄 注:“謂侯伯有功德者,加命得專征伐於諸侯。”
(2).泛指朝廷重臣。 南朝 梁 沉約 《奏彈王源》:“ 源 雖人品庸陋,胄實參華,曾祖 雅 ,位登八命。”
(3).古人通過龜蔔所要求知道的八件事。《周禮·春官·大蔔》:“以邦事作龜之八命,一曰征,二曰象,三曰與,四曰謀,五曰果,六曰至,七曰雨,八曰瘳。” 鄭玄 注:“國之大事,待蓍龜而決者有八,定作其辭於将蔔,以命龜也。 鄭司農 雲:‘征,為征伐人也;象,謂災變雲物,如衆赤鳥之屬,有所象似……與,謂予人物也;謀,謂謀議也;果,謂事成與不也;至,謂至不也;雨,謂雨不也;瘳,謂疾瘳不也。’”
八命是古代中國官職體系中表示爵位等級的專有名詞,特指周代官爵的第八等級,屬于“伯”這一層級。其具體内涵可從以下角度解析:
官爵序列
在周代“九命”官制中,“八命”位列第八級,對應“伯”的爵位(如州伯)。《周禮·春官·大宗伯》明确記載:“以九儀之命,正邦國之位:一命受職…八命作牧。” 此處的“作牧”指擔任州牧之職,統領一方疆域。
冊命儀式特權
八命官員享有特殊禮遇:周天子賜予其“車馬、衣服、樂則、朱戶、納陛”等象征權威的器物(《禮記·王制》鄭玄注),并允許建立宗廟、使用七重門阙(《周禮注疏》),彰顯其地位僅次于最高等級的“九命”諸侯。
八命官員的服飾制度具有嚴格規範:
至唐代,“八命”轉化為正二品官職的代稱,多授予尚書令、中書令等中樞重臣(《新唐書·百官志》)。其職能從地方治理轉向參與國家決策,但禮制上仍延續“設八佾舞、建七廟”的舊制,保留古制遺風。
權威參考文獻:
“八命”一詞主要有以下三種含義,來源于不同曆史文獻和語境:
指周代九命官爵制度中的第八級,授予對象為「王之三公」及「州牧」。具體而言:
後世引申為對高官顯貴的通稱。例如南朝沈約在《奏彈王源》中提到“位登八命”,即指其曾祖位列三公級别的重臣。
古人通過龜蔔占問國家大事的八種類型,見于《周禮·春官·大蔔》:
以上解釋綜合了古代官制、文學用典及占卜文化中的含義。如需進一步了解具體文獻記載,可查閱《周禮》相關章節或南朝史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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