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axi] 小型出租汽車
[英Taxi]小型出租汽車。 茅盾 《劫後拾遺》:“ 老魏 當真醉了,弄一部的士來送他回旅館去罷?”《羊城晚報》1981.11.9:“我要做兩份工,白天開的士,晚上開垃圾車。”
“的士”是現代漢語中對外來詞“taxi”的音譯,屬名詞性稱謂,專指出租汽車。該詞源出英語“taxi”,經粵語方言區音譯轉化而來,粵語音譯更貼近原詞發音特點,後逐漸被普通話吸收并推廣至全國使用。在《現代漢語詞典》(第七版)中,“的士”被明确标注為“出租汽車”的口語化表達,其核心語義指向“按裡程或時間計費的載客營運車輛”。
從構詞法分析,“的士”屬音譯兼意譯的複合詞。其中“的”為記音符號,無實際表意功能;“士”則沿用了漢語中表示職業身份的後綴特征(如“護士”“博士”),共同構成職業載具的專稱。這種構詞方式體現了漢語吸收外來語時的本土化改造策略,《漢語大詞典》(普及本)指出該詞是“中西語言接觸産生的典型借詞案例”。
在實際語用中,“的士”衍生出豐富的詞族體系:動詞用法有“打的士”(簡稱“打的”)表示乘坐行為;職業稱謂派生出“的哥”“的姐”等性别化指稱;車輛類型擴展出“摩的”“電的”等變體形式。這些派生詞彙的活躍使用,印證了該詞在現代漢語詞彙系統中的強衍生能力。
“的士”是現代漢語中常見的詞彙,其含義及背景可綜合以下要點解釋:
“的士”指代出租汽車,即按裡程或時間計費、供人臨時租用的小型載客汽車。該詞源于英語“taxi”的音譯,在粵語發音中與“的士”相近,因此成為中文地區的通用稱呼。
據記載,1907年紐約首次出現計程車服務,20世紀中期“的士”一詞通過香港傳入内地,逐漸取代“馬車”等舊稱。法語中亦使用“taxi”一詞,印證其國際通用性。
作為改革開放後普及的詞彙,“的士”反映了語言接觸現象,也體現交通方式現代化進程。其簡潔發音和表意功能使其成為高頻生活用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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