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用盡心力,勉力行之的樣子。《莊子·馬蹄》:“及至聖人,蹩躠為仁,踶跂為義,而天下始疑矣。” 陸德明 釋文引 李頤 曰:“蹩躠、踶跂,皆用心為仁義之貌。” 元 盧摯 《與姚江村先生書》:“篤好古道者,莫不踶跂振躍,操觚挈牘,咀英蘤,潄芳潤,以求理義之指歸。”
“踶跂”是一個古漢語複合詞,其釋義可從字形與典籍用例兩個層面解析:
一、字形本義 “踶”字從足,本義為用蹄踢踏,《說文解字》釋作“躗也”,即獸類以足擊地的動作。“跂”字從足,原指足多生一指的異态,《莊子·骈拇》中“跂者不為跂”即用此義,後引申為踮腳、攀附的動作。
二、典籍訓诂 該詞見于《莊子·馬蹄》:“夫馬陸居則食草飲水,喜則交頸相靡,怒則分背相踶。”此處“踶”與“跂”連用,唐代陸德明《經典釋文》注:“踶,蹋也;跂,躡也”,指馬匹發怒時以足相踢踏、蹄部蹬踏的動作狀态。清代王先謙《莊子集解》進一步疏解為“馬之踶跂,乃其野性未馴之态”。
“踶跂”是一個較為罕見的古漢語詞彙,主要出現在先秦文獻中,現代漢語已不常用。其含義需結合具體語境理解:
在《莊子·馬蹄》中,“踶跂為仁,踶跂為義”一句中,“踶跂”被引申為刻意追求、勉強為之的狀态,帶有貶義色彩。莊子以此批判儒家強加仁義于人性,認為這種人為造作違背自然本性。
該詞在道家思想中象征違背自然規律的人為幹預。如《莊子》主張萬物應順應天性,而“踶跂”則指代強行用禮教約束本性的行為,導緻“天下始疑矣”的社會問題。
由于該詞高度依賴古籍語境,現代使用時需結合原文背景。若在閱讀中遇到,建議優先參考相關古籍注釋(如《莊子集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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