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鼎和俎。古代祭祀、燕飨時陳置牲體或其他食物的禮器。《周禮·天官·内饔》:“王舉,則陳其鼎俎,以牲體實之。” 鄭玄 注:“取於鑊以實鼎,取於鼎以實俎。實鼎曰脀,實俎曰載。”《禮記·曾子問》:“ 曾子 問曰:‘大夫之祭,鼎俎既陳,籩豆既設,不得成禮,廢者幾?’”
(2).泛稱割烹的用具。《韓非子·難言》:“上古有 湯 至聖也, 伊尹 至智也;夫至智説至聖,然且七十説而不受,身執鼎俎為庖宰,昵近習親,而 湯 乃僅知其賢而用之。” 唐 杜甫 《冬狩行》:“有鳥名鸜鵒,力不能高飛逐走蓬,肉味不足登鼎俎。” 唐 李匡乂 《資暇集》卷下:“必探求珍異,羅於鼎俎之前,競新其味。”
(3).割烹。《淮南子·說山訓》:“雞知将旦,鶴知夜半,而不免於鼎俎。”《周書·晉蕩公護傳》:“有 李安 者,本以鼎俎得寵於 護 ,稍被升擢,位至膳部下大夫。” 宋 葉適 《治勢上》:“雖然,鳥高飛於重雲之上,魚深遊於潛淵之下,而皆不免有鼎俎之憂。”
鼎俎(dǐng zǔ)是漢語中一個具有深厚曆史文化内涵的複合詞,其本義和引申義均與古代祭祀、宴飨禮儀密切相關。以下是基于權威漢語詞典及文獻的詳細解釋:
一、本義:古代祭祀宴飨的禮器組合
二、引申義:祭祀宴飨的代稱與禮儀象征
三、古代文獻中的例證
四、文化内涵 鼎俎不僅是實用器具,更是華夏禮樂文明的物質載體。其組合使用體現了古代“敬天法祖”的祭祀文化和“食以體政”的治國理念,承載着等級秩序、社會倫理的象征意義,是研究先秦禮制與社會生活的重要實物依據。
參考資料來源:
“鼎俎”是一個古代漢語詞彙,其含義可從多個角度解析,綜合搜索結果中的權威信息,具體如下:
禮器功能
指古代祭祀、宴飨時陳置牲體或其他食物的禮器組合,包含鼎(三足兩耳的烹煮容器)和俎(放置祭品的案闆或石台)。例如《周禮》記載“王舉,則陳其鼎俎”,說明其禮儀用途。
烹饪用具
泛指切割、烹煮食物的工具,如《韓非子》提到伊尹“身執鼎俎為庖宰”,即通過廚具代指烹饪職責。
割烹行為
引申為宰殺、烹饪的過程,如《淮南子》中“雞知将旦,鶴知夜半,而不免於鼎俎”,暗喻動物難逃被烹食的命運。
如需進一步了解具體文獻出處或不同語境用法,可參考漢典、滬江詞典等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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