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訂親的意思、訂親的詳細解釋

關鍵字:

訂親的解釋

訂婚。《廿載繁華夢》第四回:“本欲與個高門華胄訂親,又怕這等人家不和書吏做親串。” 柳青 《銅牆鐵壁》第四章:“老婆婆堅持說:‘眼下亂,訂親好到冬天迎,也不行?’” 楊世光 《摩梭婚禮》:“所幸雙方家庭都贊同,便由 達石 家請媒人到 梭娜 家說親,履行訂親儀式。”

詞語分解

專業解析

訂親,又稱“訂婚”,是中國傳統婚俗禮儀中的重要環節,指男女雙方家庭通過特定儀式,正式确立婚約關系的行為。以下從漢語詞典釋義、文化内涵及社會意義三方面詳細闡釋:


一、詞典釋義與核心要素

  1. 婚約确立

    指男女雙方家庭通過交換信物、籤訂婚書或舉辦儀式,明确締結婚姻的意向。《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定義為:“訂立婚約” ,強調其作為婚姻承諾的法律民俗雙重屬性。

  2. 儀式特征

    需包含“納聘”(男方贈禮)、“換帖”(交換生辰八字)等程式。《漢語大詞典》釋為:“定親。舊時多由父母作主,于男子未成年時即聘定女方” ,突出傳統包辦婚姻色彩。


二、文化内涵與曆史演變

  1. 禮制淵源

    源自周代“六禮”中的“納吉”(占卜合婚)與“納征”(送聘禮),《儀禮·士昏禮》載:“納征,玄纁束帛,俪皮,如納吉禮” ,體現古代契約精神。

  2. 社會功能

    • 家族盟約:強化宗族紐帶,如《禮記·昏義》言:“昏禮者,将合二姓之好” 。
    • 財産約定:聘禮/嫁妝具有經濟擔保性質,明清律例明文保護婚約效力(《大明律·戶律》)。

三、現代意義與地域差異

  1. 法律地位變遷

    現行《民法典》廢除“婚約”法律效力(第1042條),但民間仍保留儀式傳統,視為情感承諾象征 。

  2. 地域習俗

    • 北方:多稱“換盅”(東北)、“送定”(華北),聘禮含“三金一銀”。
    • 南方:閩粵地區重“下聘書”,潮汕“送甜糖”喻意甜蜜 。

四、學術定義補充

社會學家費孝通在《鄉土中國》中指出:“訂婚是親屬原則向社會原則的過渡” ,強調其從血緣共同體向姻親聯盟轉化的社會功能。

注:本文引用文獻均可通過國家圖書館·中國國家數字圖書館(www.nlc.cn)或中華書局官網(www.zhbc.com.cn)檢索原文。

網絡擴展解釋

“訂親”是中國傳統婚姻習俗中的重要環節,其含義和特點可綜合多個權威來源進行解釋:

一、基本定義

訂親(拼音:dìng qīn)指男女雙方家庭通過家長商議,正式确定婚姻關系的行為。在古代,這一過程被稱為“送柬”或“換帖”,即通過書面形式初步落實婚姻意圖。

二、傳統流程與儀式

  1. 家長主導:婚姻多由家長牽線搭橋,雙方家長在見證下達成協議,子女意願并非決定性因素。
  2. 書面形式:男方用紅紙書寫求親帖,附彩禮(如衣料、首飾、聘金等)送至女家;女家回帖同意後,雙方正式确立婚約。
  3. 象征意義:儀式包含“敬求金諾”“謹遵台命”等祝詞,體現對婚約的鄭重承諾。

三、使用場景與文化演變

四、與“訂婚”的異同

五、文化意義

訂親不僅是婚姻程式的起點,也承載着家族聯姻、社會關系整合的功能,反映了傳統社會對婚姻的集體性重視。

訂親作為曆史悠久的婚俗,體現了中國傳統婚姻中家族意志與禮制規範,其形式隨時代演變,核心仍是對婚姻關系的正式确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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