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命論的意思、定命論的詳細解釋
定命論的解釋
即宿6*命6*論。《南史·顧觊之傳》:“ 覬之 常執命有定分,非智力所移,唯應恭己守道,信天任運。而闇者不達,妄意徼倖,徒虧雅道,無關得喪。乃以其意,命弟子 願 作《定命論》。” 魯迅 《且介亭雜文·運命》:“許多外國的 中國 研究家,都說 中國 人是定命論者,命中注定,無可奈何;就是 中國 的論者,現在也有些人這樣說。” 茅盾 《三人行》五:“他很奇怪, 許 會有了這樣的定命論的思想。”參見“ 宿6*命6*論 ”。
詞語分解
- 定的解釋 定 ì 不動的,不變的:定額。定價。定律。定論。定期。定型。定義。定都(?)。定稿。定數(?)(a.規定數額;b.指天命;c.規定的數額)。斷定。規定。鑒定。 使不變動:定案。定罪。決定。确定。 平安,平靖(多指局勢):大局已定。 鎮靜,安穩(多指情緒):心神不定。 确鑿,必然的:必定。鎮定。 預先約妥:定計。定情。定貨。定做。 姓。 訂 筆畫數:; 部首:宀; 筆順編號:
關注詞典網微信公衆號:詞典網,回複:定命論漢語 快速查詢。
網絡擴展解釋
定命論(拼音:dìng mìng lùn)是一種哲學或宗教觀念,認為人的命運是預先注定的,無法通過個人努力或選擇改變。以下是其詳細解釋:
-
基本定義
定命論的核心觀點是“命運決定論”,即人的一生由某種不可抗拒的力量(如天命、宿命)主導,個體的行為與結果均受其支配。這種理論常與“宿命論”等同,強調命運的必然性和不可違抗性。
-
曆史背景與文獻依據
- 中國古代典籍如《南史·顧觊之傳》記載,顧觊之主張“命有定分,非智力所移”,并命弟子撰寫《定命論》,強調順應天命。
- 魯迅在《且介亭雜文·運命》中提到,部分學者認為中國人受定命論影響,接受“命中注定”的觀念。
-
核心觀點
- 命運不可更改:無論個體如何努力,結局早已注定。
- 被動接受性:主張人應“信天任運”,而非強求改變。
- 與自由意志的對立:定命論常被視為否定人類自由意志的理論,與強調主觀能動性的思想形成對比。
-
使用場景與争議
- 多用于哲學、宗教讨論中,探讨命運與選擇的關系。
- 批評者認為其可能導緻消極的人生态度,削弱奮鬥意識;支持者則認為它提供了一種對人生無常的解釋方式。
如需進一步了解曆史文獻或現代讨論,可參考上述來源的完整内容。
網絡擴展解釋二
定命論這個詞,意思是一種關于命運或命理的理論。拆分部首是“定”和“命”,分别有“宀”和“口”,筆畫分别是3畫和8畫。這個詞的來源并不清楚,但可以推測與古代文化和哲學有關。在繁體字中,這個詞的寫法是「定命論」。
古時候漢字寫法可能有所變化,但是在現代漢字中,“定命論”這個詞的寫法并沒有發生顯著的變化。下面是一個例句:他堅信定命論,認為一切都是注定的。
關于組詞,可以使用“定”和“命”這兩個字的其他組合,例如“定局命令”、“定時命門”等。近義詞可能包括“命運論”、“宿命論”等。反義詞則可能是“自由意志”、“偶然論”等。
希望這些信息對你有幫助!如果還有其他問題,請隨時問我。
别人正在浏覽...
【别人正在浏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