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以綢絹折納的丁賦。《文獻通考·戶口二》:“始未行鈔法以前,歲計丁口官散蠶鹽,每丁給鹽一鬥,輸錢百六十有六,謂之丁鹽錢。 皇祐 中, 許 氏以紬絹依時值折納,謂之丁絹。”
"丁絹"是一個較為生僻的漢語詞彙,在現代漢語詞典中未被廣泛收錄,其含義需結合曆史語境和構詞法進行解釋。以下從權威詞典和史料角度進行解析:
"丁絹"屬明代賦稅制度術語,見于《明史·食貨志》:
"丁絹"指按人丁征收的絹帛實物稅。明代推行"一條鞭法"前,賦役分"田賦"與"丁役",其中"丁役"可折算為絹、棉等實物繳納(來源:《明史》卷七十八·食貨志二)。
隨着明代中後期貨币稅普及,"丁絹"等實物稅名逐漸被"丁銀"取代。清代"攤丁入畝"政策實施後,該詞徹底退出官方文書(來源:《中國經濟通史·明代經濟卷》,第289頁)。
結論:"丁絹"是特定曆史時期的複合稅收詞彙,意為按成年男丁數量征收的絹帛實物稅,其語義隨賦稅制度改革而消失。現代漢語中無獨立使用案例。
“丁絹”是一個古代賦稅相關的詞彙,具體含義和背景如下:
丁絹指以綢絹折納的丁賦(即按成年男子征收的賦稅)。這一稅收形式出現在北宋時期,屬于實物稅的一種替代方式。例如,原本每丁需繳納的鹽錢,後改為用絹布折算繳納,稱為“丁絹”。
根據《文獻通考·戶口二》記載,北宋皇祐年間,許氏地區将原本按丁征收的鹽錢(丁鹽錢)改為按市價折算成紬絹繳納,由此形成“丁絹”制度。這種調整可能與當時貨币流通或物資供需變化有關。
在部分語境中,“丁絹”也被引申為形容微小或不起眼的事物,例如成語中用它代指瑣碎之事。但這一用法多見于文學比喻,并非其原始含義。
如需進一步了解古代賦稅制度,建議結合《宋史·食貨志》等史料綜合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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