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以绸绢折纳的丁赋。《文献通考·户口二》:“始未行钞法以前,岁计丁口官散蚕盐,每丁给盐一斗,输钱百六十有六,谓之丁盐钱。 皇祐 中, 许 氏以紬绢依时值折纳,谓之丁绢。”
"丁绢"是一个较为生僻的汉语词汇,在现代汉语词典中未被广泛收录,其含义需结合历史语境和构词法进行解释。以下从权威词典和史料角度进行解析:
"丁绢"属明代赋税制度术语,见于《明史·食货志》:
"丁绢"指按人丁征收的绢帛实物税。明代推行"一条鞭法"前,赋役分"田赋"与"丁役",其中"丁役"可折算为绢、棉等实物缴纳(来源:《明史》卷七十八·食货志二)。
随着明代中后期货币税普及,"丁绢"等实物税名逐渐被"丁银"取代。清代"摊丁入亩"政策实施后,该词彻底退出官方文书(来源:《中国经济通史·明代经济卷》,第289页)。
结论:"丁绢"是特定历史时期的复合税收词汇,意为按成年男丁数量征收的绢帛实物税,其语义随赋税制度改革而消失。现代汉语中无独立使用案例。
“丁绢”是一个古代赋税相关的词汇,具体含义和背景如下:
丁绢指以绸绢折纳的丁赋(即按成年男子征收的赋税)。这一税收形式出现在北宋时期,属于实物税的一种替代方式。例如,原本每丁需缴纳的盐钱,后改为用绢布折算缴纳,称为“丁绢”。
根据《文献通考·户口二》记载,北宋皇祐年间,许氏地区将原本按丁征收的盐钱(丁盐钱)改为按市价折算成紬绢缴纳,由此形成“丁绢”制度。这种调整可能与当时货币流通或物资供需变化有关。
在部分语境中,“丁绢”也被引申为形容微小或不起眼的事物,例如成语中用它代指琐碎之事。但这一用法多见于文学比喻,并非其原始含义。
如需进一步了解古代赋税制度,建议结合《宋史·食货志》等史料综合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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