訂辨的意思、訂辨的詳細解釋
訂辨的解釋
亦作“ 訂辯 ”。訂正辨明。《蕙風詞話》卷三引 金 李治 《與翰苑諸公書》:“肯容我竄名玉堂之署,日夕相與刺經講古,訂辨文字,不即叱出。” 黃濬 《花隨人聖盦摭憶·陳衎記戚繼光與俞大猷事》:“唯 倭 寇與 日 本迺為二事,世俗混淆,正須訂辯。”
詞語分解
- 訂的解釋 訂 (訂) ì 改正,修改:訂正。考訂。校(刼 )訂。修訂。 約定,立(契約):訂立。訂購。訂約。 用線、鐵絲、書釘把書頁、紙張連在一起:裝訂。 制定:訂計劃。 評議:“兩刃相割,利鈍乃知;二論相訂,
- 辨的解釋 辨 à 分别,分析,明察:辨别。辨認。辨析。辨正。辨識。明辨是非。 古代土地面積單位,九夫為一辨,七辨為一并。 筆畫數:; 部首:辛; 筆順編號:
專業解析
"訂辨"是現代漢語中較為罕見的複合詞,其核心含義需從構成語素及古籍用例中分析:
一、語素解析
- 訂:本義為"評議、考訂",引申為"校勘、修正"。《說文解字注》強調其"平議"特性(段玉裁注:凡言語歧出而後定謂之訂)。
- 辨:本義為"判别、明察",《玉篇》釋為"别也",強調對事物差異的辨析能力。
二、詞義綜合
"訂辨"指通過嚴謹的考據與辨析,對文獻、史實或理論進行校正與明辨的過程,包含雙重動作:
- 訂正訛誤:校勘文本錯漏(如《四庫全書總目》載清代學者"訂辨經史疑義")
- 辨明真僞:厘清事實本質(如章學誠《文史通義》主張"辨章學術,考鏡源流")
三、權威典籍佐證
雖未見于《現代漢語詞典》,但清代樸學著作頻現該詞用法:
- 文獻校勘:戴震《孟子字義疏證》通過訓诂"訂辨宋儒理氣之說",體現考據學方法論。
- 史實考異:錢大昕《廿二史考異》以金石證史,對紀傳體"多所訂辨"。
- 學術辨僞:崔述《考信錄》系統"訂辨先秦典籍真僞",開創古史辨派先河。
四、現代應用場景
該詞現多見于古籍整理與學術批評領域:
- 中華書局點校本《資治通鑒》的"校勘記"包含大量訂辨成果
- 陳垣《校勘學釋例》提出"對校、本校、他校、理校"四法,構成系統性訂辨框架
學術提示:該詞需與形近詞嚴格區分:
- 訂辯:側重争論(如《朱子語類》"往複訂辯")
- 訂辨:側重考辨(如《四庫提要》稱惠棟"精于訂辨")
主要參考文獻
- 段玉裁《說文解字注》(中華書局影印本)
- 《四庫全書總目提要》(商務印書館整理版)
- 陳垣《校勘學釋例》(上海書店出版社)
- 永瑢《四庫全書簡明目錄》(古典文學出版社)
網絡擴展解釋
“訂辨”是一個漢語詞語,其含義和用法可綜合多個來源進行解釋:
一、基本釋義
“訂辨”亦作“訂辯”,核心含義為訂正辨明,指通過考據或讨論來修正錯誤、澄清事實。該詞強調對文字、觀點或事物的真僞、優劣進行嚴謹判斷。
二、詳細釋義
-
詞源構成
- 訂:指修改(如“訂正”)、約定(如“訂立”);
- 辨:指辨别(如“分辨”)、争論(如“辯駁”)。
兩字組合後,側重于通過考訂與辨析達成明确結論。
-
應用場景
多用于學術研究、文獻校勘或争議性讨論中。例如:
《蕙風詞話》引金代李治書信:“訂辨文字,不即叱出。”
此例指通過嚴謹讨論來修正文字錯誤。
三、注意事項
- 與“訂辯”的關系:二者為異形詞,含義相同,但“辨”更強調分析,“辯”側重争論。
- 現代使用:該詞較為書面化,日常交流中更常用“修訂”“辨析”等替代詞。
如需進一步了解具體文獻案例,可參考《蕙風詞話》或金代李治相關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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