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堆積于案桌。 明 馮夢龍 《古今譚概·靈迹·雕刻絕藝》:“船中壺觴飣案,左右皆格子眼牕,玲瓏相望。”
“饤案”是一個古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可綜合解釋如下:
該詞在現代漢語中極少使用,多見于古籍或研究古代生活習俗的語境中,需結合具體文獻理解。其近義詞可包括“陳設”“擺案”等,但語義更側重堆積狀态。
饤案(dìng àn)是一個漢字詞語,由兩個部分組成。它的意思是指正式的刑事案件或官方的刑事訴訟。根據《漢語大詞典》,饤指盛食物的用具,案指文件、卷宗等文字記錄。綜合含義,饤案即翻查、辦理刑事案件所需的食具和文件。
饤案是由饣(饣部)和安(宀部)組成。 饣部表示與食品和進食有關的事物,而宀部則表示與房屋和居住有關。饣部在右側,宀部在上方。
饣部的筆畫數為3,宀部的筆畫數為3,總筆畫數為6。
《現代漢語詞典》中的繁體寫法為「飣案」。
古代漢字對于饤案的寫法有所不同。在《康熙字典》中,饤案的寫法為「飩案」。
1. 這個案子已經成為當地最重要的饤案之一。
2. 法院已經接受了這起饤案的起訴。
- 點饤:隨着點菜時的食物下單,也可以指通過某種方式确定案情。
- 飯饤:準備用來進餐的食物所用的齊備器具。
- 饤件:提供飯菜的器具和食物。
類似的詞語包括「刑事案件」、「官司」、「判案」等。
反義詞可能是「民事案件」,指非刑事性質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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