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官名。掌管朝廷的音樂事務。《書·舜典》:“帝曰: 夔 ,命汝典樂,教胄子。”《孔子家語·五帝德》:“﹝ 帝堯 ﹞富而不驕,貴而能降, 伯夷 典禮, 夔 龍 典樂。” 漢 荀悅 《漢紀·惠帝紀》:“ 夔 作典樂,和神人。”
“典樂”一詞主要有以下兩層含義,結合多個權威來源綜合解釋如下:
起源與職責
典樂是上古時期設立的官職,最早可追溯至舜帝時代。據《尚書·舜典》記載,舜帝任命夔為典樂官,職責包括掌管朝廷音樂事務、教導貴族子弟(胄子),并通過音樂培養中正、寬品德。
文化功能
典樂不僅是音樂管理,更是禮樂制度的核心部分。其通過“中和之音”規範行為、感化民心,具有鞏固王權、教化社會的作用。如《文心雕龍·樂府》指出,典樂儀式是政治活動的文化形态,直接影響國家治理。
曆史延續
漢代文獻如《漢紀·惠帝紀》提到“夔作典樂,和神人”,表明這一官職的職能延續至後世,并與祭祀、禮儀活動密切相關。
姓名寓意
現代語境中,“典樂”可作為人名,取“典”的莊重高雅與“樂”的愉悅和諧之意,寓意溫厚仁惠、志向遠大。
文學與藝術引用
部分文獻(如)以“典樂”代指古典音樂,但此用法非主流,需結合具體語境判斷。
“典樂”的核心含義為上古掌管音樂的官職,兼具行政與教化職能,是中華禮樂文化的重要體現。如需進一步了解其曆史演變或文學影響,可參考《尚書》《文心雕龍》等文獻或高權威來源。
典樂是指古代宮廷和廟宇儀式中所演奏的音樂。它是中國古代傳統音樂的重要形式之一,具有深厚的文化内涵和曆史背景。
典樂的字典解釋為“典”和“樂”兩個字組合而成。其中,“典”的部首是“兒”,共有8個筆畫;“樂”的部首是“木”,共有4個筆畫。
典樂這個詞最早出現在《周禮·夏書·《月令》》中,取義為“規定廟堂音樂的樂器。”後來逐漸成為指代宮廷音樂的詞語。典樂以雅俗共賞的風格,廣泛被用于古代宮廷儀式、廟會、祭祀等場合。
典樂(針對繁體中文,以台灣和香港等地使用為主)
在古代漢字中,典樂兩字的寫法稍有不同。其中,“典”字的古代寫法為“典(diǎn)”或“典(dian4)”,“樂”字的古代寫法為“樂”。
1. 宮廷上的典樂曲目流傳至今,仍然令人陶醉。
2. 每年農曆新年,我們都會去廟會欣賞傳統的典樂演奏。
音樂、樂器、演奏、文化、傳統、雅俗共賞
宮廷音樂、古典音樂
流行音樂、現代音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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