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亦作“ 典策 ”。1.記載典章制度等的重要冊籍。《左傳·定公四年》:“備物、典策、官司、彜器。” 楊伯峻 注:“典策謂典籍簡冊。”《三國志·魏志·陳留王傳》:“壬辰, 晉 太子 炎 紹封襲位,總攝百揆,備物典冊,一皆如前。” 宋 蘇舜欽 《上孫沖谏議書》:“然而典策之奧,治詞之法,不越此有言而又筆之者,斯亦可尚。” 柳亞子 《<二十世紀大舞台>發刊詞》:“雖然,熱心之事,無所憑藉,而徒以高文典冊,諷詔世俗,則權不 * 。”
(2).帝王的冊命。 南朝 梁 任昉 《到大司馬記室箋》:“以今月令辰,肅膺典冊。”《陳書·高祖紀上》:“今将授公典策,其敬聽朕命。” 宋 葉適 《宏詞》:“朝廷詔告典冊之文,當使曲直宏大,敷暢義理,以風曉天下,典、謨、訓、誥諸書是也。”
“典冊”是漢語中具有深厚文化内涵的複合詞,其核心含義可從以下四方面解析:
字源結構
“典”本義為重要的文獻或法則,《說文解字》釋為“五帝之書”,引申為經典規範;“冊”象形于竹簡編綴成書,後泛指書籍文獻。二者結合,構成“記錄重要内容的典籍”之意。
權威定義
《現代漢語詞典》将“典冊”定義為“記載典章制度等重要内容的曆史文獻”,特指具有傳承價值的官方文書或經典著作,如《尚書》《禮記》等被曆代視為“典冊”的典範。
曆史演變
先秦時期,“典冊”多指刻于甲骨、青銅或竹簡的政令文書。漢代以降,隨着紙本普及,詞義擴展至涵蓋經史子集,如《史記》載“周室典籍散佚,唯典冊存焉”,突顯其文化傳承功能。
現代用法
現代漢語中,“典冊”多用于學術語境,強調文獻的權威性與曆史價值。例如“敦煌典冊”指代出土文獻的珍貴性;“典冊高文”則形容文辭莊重的經典文本,常見于文史研究領域。
“典冊”是一個漢語詞彙,主要有以下三層含義:
重要典籍的統稱
指記載典章制度、曆史文獻等重要内容的書籍或冊籍。例如《左傳·定公四年》提到“備物、典策、官司、彜器”,這裡的“典策”即指典籍簡冊。宋代蘇舜欽在《上孫沖谏議書》中也提到“典策之奧”,強調其内容的深奧性。
帝王的冊命文書
用于指代古代帝王封賞、任命官員的正式文書。如南朝梁任昉《到大司馬記室箋》中“肅膺典冊”,以及《陳書·高祖紀》中“授公典策”,均表示帝王冊封的權威性文件。
同“典策”
作為“典策”的異寫形式,兩者可互通使用,常見于古籍中。
如需進一步了解具體古籍中的用例,可參考《左傳》《三國志》等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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