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比喻已達目的,即忘其憑借。“荃”亦作“ 筌 ”。《莊子·外物》:“荃者所以在魚,得魚而忘荃;蹄者所以在兔,得兔而忘蹄。” 成玄英 疏:“筌,魚笱也,以竹為之,故字從竹。亦有從草者,蓀荃也,香草也,可以餌魚,置香於柴木蘆葦之中以取魚也。蹄,兔罝也,亦兔弶也,以繫係兔腳,故謂之蹄。此二事,譬也。” 三國 魏 嵇康 《兄秀才公穆入軍贈詩》之十四:“嘉彼釣叟,得魚忘筌。” 郭沫若 《新舊與文白之争》:“我們讀書求學的,要在得意而忘言,得魚而忘荃。”
得魚忘荃(dé yú wàng quán)是漢語中具有哲學意蘊的成語,其核心釋義為“達到目的後忘記憑借工具”,典出《莊子·外物》篇:“荃者所以在魚,得魚而忘荃”。原指捕魚者獲得魚後便舍棄竹制的捕魚器具(即“荃”),後引申為三種語義維度:
本義與哲學隱喻
在道家思想體系中,該成語被莊子用以闡明“工具與目的”的辯證關系。如同《莊子集釋》所釋:“言必寄理以诠妙,既得妙而忘诠”,強調人在領悟真理後應超越具象手段的局限。這一思想與“得意忘言”共同構成道家認識論的重要命題。
現代語義擴展
《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将其定義為“比喻成功後就忘了賴以成功的事物或條件”,多用于警示不可背棄根本或忘恩負義的語言場景,如科研領域取得突破後忽略基礎理論支撐的行為。
文化流變考據
據《漢語成語源流大辭典》考證,“荃”通“筌”,先秦時期特指竹編漁具。唐代陸德明《經典釋文》注疏中已明确其雙關語義:既指具體捕魚工具,亦指認知過程中的媒介符號。
權威文獻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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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魚忘荃”是一個漢語成語,其含義和用法可綜合多個權威來源進行解釋:
基本釋義
比喻達到目的後,就忘記了原本的憑借或工具。“荃”通“筌”,指捕魚用的竹器。該成語常含貶義,強調成功後忽視幫助或依賴的事物。
出處與典故
源自《莊子·外物》:“荃者所以在魚,得魚而忘荃;蹄者所以在兔,得兔而忘蹄。”。莊子以捕魚工具“荃”和捕兔工具“蹄”為喻,說明工具僅是手段,但成功後不應忘記其作用。
用法與示例
近義詞與延伸
常見近義詞包括“過河拆橋”“兔死狗烹”。需注意與“得魚忘筌”為同一成語的不同寫法,因“荃”與“筌”通假。
深層寓意
莊子借此強調“得意忘言”的哲學觀,即領悟真意後需超越形式束縛,但後世多用于諷刺功利性遺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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