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比喻已达目的,即忘其凭借。“荃”亦作“ 筌 ”。《庄子·外物》:“荃者所以在鱼,得鱼而忘荃;蹄者所以在兔,得兔而忘蹄。” 成玄英 疏:“筌,鱼笱也,以竹为之,故字从竹。亦有从草者,蓀荃也,香草也,可以饵鱼,置香於柴木芦苇之中以取鱼也。蹄,兔罝也,亦兔弶也,以繫係兔脚,故谓之蹄。此二事,譬也。” 三国 魏 嵇康 《兄秀才公穆入军赠诗》之十四:“嘉彼钓叟,得鱼忘筌。” 郭沫若 《新旧与文白之争》:“我们读书求学的,要在得意而忘言,得鱼而忘荃。”
得鱼忘荃(dé yú wàng quán)是汉语中具有哲学意蕴的成语,其核心释义为“达到目的后忘记凭借工具”,典出《庄子·外物》篇:“荃者所以在鱼,得鱼而忘荃”。原指捕鱼者获得鱼后便舍弃竹制的捕鱼器具(即“荃”),后引申为三种语义维度:
本义与哲学隐喻
在道家思想体系中,该成语被庄子用以阐明“工具与目的”的辩证关系。如同《庄子集释》所释:“言必寄理以诠妙,既得妙而忘诠”,强调人在领悟真理后应超越具象手段的局限。这一思想与“得意忘言”共同构成道家认识论的重要命题。
现代语义扩展
《现代汉语词典》(第7版)将其定义为“比喻成功后就忘了赖以成功的事物或条件”,多用于警示不可背弃根本或忘恩负义的语言场景,如科研领域取得突破后忽略基础理论支撑的行为。
文化流变考据
据《汉语成语源流大辞典》考证,“荃”通“筌”,先秦时期特指竹编渔具。唐代陆德明《经典释文》注疏中已明确其双关语义:既指具体捕鱼工具,亦指认知过程中的媒介符号。
权威文献参考:
(注:为符合学术规范,建议读者通过国家图书馆古籍数据库或专业辞书出版社官网核查原文)
“得鱼忘荃”是一个汉语成语,其含义和用法可综合多个权威来源进行解释:
基本释义
比喻达到目的后,就忘记了原本的凭借或工具。“荃”通“筌”,指捕鱼用的竹器。该成语常含贬义,强调成功后忽视帮助或依赖的事物。
出处与典故
源自《庄子·外物》:“荃者所以在鱼,得鱼而忘荃;蹄者所以在兔,得兔而忘蹄。”。庄子以捕鱼工具“荃”和捕兔工具“蹄”为喻,说明工具仅是手段,但成功后不应忘记其作用。
用法与示例
近义词与延伸
常见近义词包括“过河拆桥”“兔死狗烹”。需注意与“得鱼忘筌”为同一成语的不同写法,因“荃”与“筌”通假。
深层寓意
庄子借此强调“得意忘言”的哲学观,即领悟真意后需超越形式束缚,但后世多用于讽刺功利性遗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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