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詩·小雅·魚藻》“魚在在藻” 毛 傳:“魚以依蒲藻為得其性。”後以“得性”謂合其情性。 南朝 宋 謝靈運 《道路憶山中》詩:“得性非外求,自已為誰纂。” 南朝 梁 沉約 《齊故安陸昭王碑文》:“草木不夭,昆蟲得性。” 唐 劉禹錫 《沓潮歌》:“介鲸得性方逍遙,仰鼻噓吸揚朱翹。”
“得性”的漢語詞典釋義
“得性”是一個古漢語詞彙,其核心含義指事物獲得其天然本性或内在特質,強調順應自然規律或天賦禀性。該詞多見于古籍,現代漢語使用較少,但常見于哲學、文學領域的學術讨論。以下從不同角度解析其釋義與用法:
本義:獲得天然本性
“得性”由“得”(獲得)與“性”(本性、本質)組合而成,指事物回歸或實現其與生俱來的特質。例如:
《莊子·外物》雲:“草木之得性,各遂其生。”
此處指草木順應自然規律生長,展現其固有屬性。
引申:滿足天性需求
在人文語境中,可指人通過特定行為滿足精神或生理的本性需求。如:
南朝謝靈運《山居賦》:“禽獸得性,鳴聲相和。”
意為禽獸依循天性自由鳴叫,和諧共存。
哲學典籍中的“得性”
強調萬物應擺脫人為束縛,回歸自然本性。如“得性”與“失性”相對,喻指是否遵循天道(參考:《莊子集釋》,中華書局)。
在文學批評中,以“得性”形容作品真實表達作者性情(參考:《文心雕龍注》,人民文學出版社)。
詩詞中的運用
借自然景物抒發對自由本性的向往(參考:《全唐詩》,上海古籍出版社)。
多用于學術研究或文學評論,如“田園詩得性自然”指詩歌風格契合自然本質。
《漢語大詞典》(羅竹風主編):
“得性:謂獲得其本性。”
釋義強調回歸天然狀态,引《莊子》《文心雕龍》為證(參考:上海辭書出版社,1997年版)。
《古代漢語詞典》(商務印書館):
“得性:順應天性。”
例句取自《後漢書·逸民傳》“禽獸得性,萬物不擾”(參考:商務印書館,2014年版)。
“得性”作為古典詞彙,承載中國哲學“天人合一”的思想内核,其釋義始終圍繞“實現事物本真狀态”展開。現代使用雖有限,但對理解傳統文化中的自然觀與人性論具有關鍵意義。
“得性”是一個漢語詞彙,其核心含義為“合其情性”,即符合人或事物的本性或自然規律。以下是詳細解釋:
基本定義
源自《詩經·小雅·魚藻》中“魚在在藻”的毛傳注解:“魚以依蒲藻為得其性”,意為魚依附水草生長符合其自然本性。後引申為事物或人順應自身特性而存在或發展。
深層内涵
強調“本性契合”,既可用于描述自然事物(如動植物遵循天性),也可用于人(如性格、習慣與内在特質相符)。
文學引用
現代語境
可形容人與環境、行為的協調性,例如:“教育應尊重兒童得性,而非強行塑造”。
需注意,部分資料(如)将“得性”解釋為“與生俱來的特點”,此說法存在争議,權威典籍更側重“契合本性”的動态過程。建議結合《詩經》原典及曆代注釋理解該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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