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方言。開玩笑。 魯迅 《且介亭雜文二集·“京派”和“海派”》:“我也可以自白一句:我甯可向潑剌的妓女立正,卻不願意和死樣活氣的文人打棚。”
“打棚”是一個漢語方言詞彙,主要在吳語區(如上海、蘇州、杭州等地)使用,其含義較為豐富且帶有口語色彩。以下是基于權威漢語詞典和方言研究資料的詳細解釋:
一、核心釋義與用法
開玩笑、戲谑、逗樂子: 這是“打棚”最常見和核心的含義。指用言語或行為故意逗弄、戲耍他人,制造輕松诙諧的氛圍,通常不含惡意,目的多為取樂。
搗亂、瞎胡鬧、不正經: 在某些語境下,“打棚”可以指行為不嚴肅、不認真,帶有瞎胡鬧、搗亂、攪局的意味,可能引起輕微的不快或麻煩。
(為掩飾或推脫而)找借口、搪塞、敷衍: 有時也指用一些不太站得住腳的理由或玩笑話來搪塞、敷衍他人,試圖蒙混過關或轉移話題。
二、詞源與文化背景
“打棚”一詞中的“棚”,可能源于舊時臨時搭建的戲台或涼棚。在這些場所進行的活動(如說書、唱戲、雜耍)常帶有娛樂、戲谑的性質。“打棚”字面或有“在棚子下(進行娛樂活動)”之意,後引申為一般的開玩笑、逗樂行為。這種解釋雖非定論,但反映了詞彙與地方文化生活的聯繫。
三、使用特點
“打棚”在吳語中主要指“開玩笑、逗樂子”,延伸義可指“搗亂、胡鬧”或“找借口搪塞”。它生動體現了吳語區方言的獨特性和地方文化中的幽默表達方式。理解該詞需注意其方言背景和具體語境。
“打棚”是一個具有方言特色的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在不同語境中存在差異,以下是綜合多來源的詳細解釋:
方言中表示“開玩笑”
該詞主要流行于吳方言區(如上海、蘇州等地),指尋開心、逗樂子或鬧着玩的行為,與北方話的“插科打诨”“打趣”類似。魯迅在《且介亭雜文二集》中曾使用該詞,例如:“不願意和死樣活氣的文人打棚”,進一步佐證其“開玩笑”的語義。
京劇術語中的“失誤”
根據部分資料,“打棚”最初源于京劇,指演員在表演中出現的忘詞、錯位等失誤,後引申為泛指工作或表演中的差錯(如考試忘寫名字、演出失誤等)。但此用法在其他權威來源中較少提及,可能為特定領域或地域的延伸義。
若需更嚴謹的學術引用,建議優先參考魯迅作品或吳方言研究資料。京劇相關的釋義需結合具體語境判斷,可能存在争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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