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逃避納稅。《宋史·司馬池傳》:“ 越州 通判載私物盜稅。”按, 漢 應劭 《風俗通》佚文:“盜,逃也。言其晝伏夜奔,逃避人也。”
根據搜索結果顯示,“盜稅”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在不同語境下存在一定關聯性與差異性,以下為綜合解析:
“盜稅”一詞側重于描述逃避納稅的行為,其内涵與“偷稅”相近,但在現代法律體系中更規範使用“偷稅”作為術語。若涉及實際案例,建議參考《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等法規。
盜稅,是指以非法手段獲取國家稅款或財産的行為。該詞的拆分部首為目和貝,其中“目”指的是眼睛,負責表示與目相關的事物,而“貝”指的是貝殼,表示財富或財産。盜稅的筆畫數為12畫。
“盜稅”一詞來源于漢代,當時的盜稅并非指盜取國家稅款,而是指官員私自處分或挪用的國家財産。隨着社會發展,這一詞彙逐漸演變為今天所指的非法獲取國家稅款或財産的行為。
在繁體字中,“盜稅”的寫法與簡體字相同。
古時候,“盜稅”的漢字寫法有所不同,用的是古篆字體。盜的字形由“貝”和“上”組成,而稅的字形由“目”和“兌”組成。
例句:
1. 他被判刑5年,罪名是盜稅。
2. 這個貪官貪污了大量的國家財産,涉嫌盜稅。
相關組詞:
1. 走私:非法将貨物、資金等私自運出或引進國家。
2. 渎職:指公職人員不恪盡職守,違背、************的行為。
近義詞:
1. 偷稅:指使用不當手段逃避繳納稅款。
2. 挪用公款:指非法使用公共財政資金,與盜稅有相似之處。
反義詞:
合法征稅:按照法律規定,合法地從公民或企業獲得稅款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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