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亦作“ 邸鈔 ”。即邸報。 明 張煌言 《上魯國主啟》:“春來閲邸抄,知去年十一月, 緬 夷内變,導虜入 緬 ,緻我 永曆皇帝 蒙塵。” 清 洪昇 《長生殿·偵報》:“[外:]呀,他要誅君側之奸,非反而何?且住, 楊相 這本怎麼不見邸抄?” 清 龔自珍 《明良論》四:“議處、察議之諭不絶於邸鈔。” 姚雪垠 《李自成》第一卷第四七章:“我剛才一面看一面想起來 崇祯 九年春天在一份邸抄中看到兵科給事中 常自裕 的一封奏疏。”
邸抄,又稱“邸報”,是中國古代由地方政府駐京機構(邸)向地方官員傳抄的一種官方文書,主要功能是通報朝廷政事動态與重要消息。以下為詳細解釋:
邸抄(dǐ chāo)
指古代地方官員駐京辦事處(邸)将朝廷發布的诏令、奏章、任免事項等官方文書抄錄後,傳遞至地方官府的信息簡報。其性質類似于早期的政府公報或官方新聞傳播媒介。
起源與演變
邸抄制度始于漢代,成熟于唐宋,明清時期更為規範。漢代郡國設“邸”于京城,負責傳遞文書;唐代稱“進奏院狀報”;明清時通稱“邸報”或“邸抄”。
内容構成
主要包含:
邸抄作為官方信息載體,是古代政治傳播的核心工具,兼具史料價值:
(注:因古籍文獻無直接線上鍊接,以上來源标注紙質權威出版物;部分檔案資源可通過中國國家圖書館官網檢索目錄。)
“邸抄”是中國古代官方發布的一種文書形式,主要用于傳遞朝政信息和政治情報。以下是詳細解釋:
基本定義
邸抄又稱“邸報”“邸鈔”,是古代朝廷向地方官員傳達政令、奏議、宮廷大事等信息的官方通報。其内容涵蓋皇帝谕旨、臣僚奏章、人事變動及重要政務動态。
曆史發展
内容與形式
邸抄以竹簡或絹帛為載體,後發展為紙質印刷。内容嚴格限于官方政務,如诏書、奏議、官員任免等,具有權威性和時效性。
功能與影響
文學與曆史記載
清代龔自珍、洪昇等文人的作品多次引用邸抄内容,印證其作為曆史事件記錄工具的作用。
邸抄是中國古代獨特的官方信息傳播系統,兼具政治功能與文化價值,是研究古代行政制度和新聞史的重要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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