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亦作“吊場”。戲劇術語。一出戲的結尾,其他演員都已下場,留下一、二人念下場詩;或一出戲中一個場面結束,由某一演員說幾句說白,轉到另一個場面。 宋 無名氏 《錯立身》戲文第十二出:“浄末蔔吊場下。” 明 湯顯祖 《牡丹亭·肅苑》:“‘繡戶女郎閒鬭草,下帷老子不窺園。’(下)[貼弔場]且喜 陳師父 去了。叫花郎在麼?” 清 孔尚任 《桃花扇·罵筵》:“[淨、副淨從人喝道下][末弔場介]。” 清 李漁 《閑情偶寄·演習·語言惡習》:“如兩人三人在場,二人先下,一人説話未了,必宜稍停以盡其説,此謂‘弔場’,原系古格。”
吊場(diào chǎng)是漢語戲曲術語,指在戲曲演出中,主要角色暫時退場,由次要角色通過念白、表演填補舞台空白,以延續情節或轉換場景的過渡性安排。其核心含義包含以下要點:
演出中斷與過渡
當主要演員需更換戲服、調整妝造或短暫休息時,劇情并未終止。此時次要角色(如龍套、丑角)上台,通過插科打诨、叙述情節或簡單表演維持舞台不空,避免冷場,為後續劇情鋪墊。
情節延續手段
吊場常通過配角念白(如定場詩、旁白)或程式化動作(如虛拟的打掃、行走)交代背景、銜接事件,使觀衆注意力保持連貫,是傳統戲曲結構的重要過渡技巧。
舞台調度功能
在場景轉換或時空跳躍時,利用吊場可自然過渡,避免突兀的幕啟幕落。例如主角退場後,配角以“禀告大人”“傳令下去”等台詞暗示場景轉換至另一地點。
權威參考來源:
(注:因該詞屬專業術語,釋義主要依據權威辭書,故未提供網絡鍊接。)
“吊場”是傳統戲劇中的術語,主要有以下解釋:
基本定義
指戲劇中用于銜接場次的特殊處理方式。當一場戲結束時,其他演員退場,僅留一兩名角色通過念誦下場詩或獨白過渡到下一場景,确保劇情連貫不中斷。
具體形式
曆史淵源
該術語可追溯至宋元南戲,明代戲曲文獻中廣泛應用。例如《錯立身》戲文提到“浄末蔔吊場下”,說明其作為舞台調度的傳統手法。
功能意義
兼具結構過渡與藝術表現作用,既避免冷場,又通過詩詞獨白深化情感或點題,是古典戲曲“寫意性”的體現。
注意:部分低權威來源提及“執行死刑場所”的釋義,實為同形詞誤用,主流含義集中于戲劇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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