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直接稱呼)Your Highness;(間接稱呼)His or Her Highness] 用作對帝後、帝妃及太子、公主、諸親王的敬稱
(1).殿階之下。《莊子·說劍》:“得五六人,使奉劍於殿下,乃召 莊子 。”《史記·刺客列傳》:“ 秦 法;羣臣侍殿上者不得持尺寸之兵;諸郎中執兵皆陳殿下。”《漢書·東方朔傳》:“是時, 朔 陛戟殿下,辟戟而前曰:‘ 董偃 有斬罪三,安得入乎?’”
(2).因卑達尊之稱。 漢 蔡邕 《獨斷》卷上:“陛下者,陛階也……羣臣與天子言,不敢指斥,故呼在陛下者而告之,因卑達尊之意也,上書亦如之,及羣臣庶士相與言殿下、閣下、足下、侍者、執事之屬,皆此類也。”(1) 漢 魏 以後對諸侯王、太子、諸王的尊稱。《三國志·魏志·邢颙傳》:“初,太子未定,而 臨菑侯 植 有寵, 丁儀 等并贊翼其美。 太祖 問 顒 , 顒 對曰:‘以庶代宗,先世之戒也。願殿下(指 魏王 曹操 )深重察之!’” 晉 王羲之 《與會稽王箋》:“殿下德冠宇内,以公室輔朝,最可直道行之。” 南朝 宋 謝莊 《太子元服上至尊表》:“伏維皇太子殿下,明兩承乾,元良作貳。”
(3).因卑達尊之稱。 漢 蔡邕 《獨斷》卷上:“陛下者,陛階也……羣臣與天子言,不敢指斥,故呼在陛下者而告之,因卑達尊之意也,上書亦如之,及羣臣庶士相與言殿下、閣下、足下、侍者、執事之屬,皆此類也。” 三國 魏 對皇太後、 唐 以後對皇太後、皇後亦稱“ 殿下 ”。《三國志·魏志·高貴鄉公髦傳》:“辛卯,羣公奏太後曰:‘殿下聖德光隆,寧濟六合。’” 宋 高承 《事物紀原·公式姓諱·殿下》:“ 漢 以來,皇太子、諸王稱殿下, 漢 之前未聞。 唐 初,百官于皇太後亦稱之,百官洎東宮官對皇太子亦呼之。” 宋 葉夢得 《石林燕語》卷二:“至 唐 初制令,惟皇太後、皇後,百官上疏稱殿下,至今循用之。”
(4).因卑達尊之稱。 漢 蔡邕 《獨斷》卷上:“陛下者,陛階也……羣臣與天子言,不敢指斥,故呼在陛下者而告之,因卑達尊之意也,上書亦如之,及羣臣庶士相與言殿下、閣下、足下、侍者、執事之屬,皆此類也。” 太平天囯 時對諸王及王子的尊稱。《太平禮制》:“第三子,臣下呼稱王三殿下千歲。” 太平天囯 洪仁玕 《英傑歸真》:“殿下所諭官銜、名爵并蒙欽定士子各銜,固是名正義彰。”
(5).因卑達尊之稱。 漢 蔡邕 《獨斷》卷上:“陛下者,陛階也……羣臣與天子言,不敢指斥,故呼在陛下者而告之,因卑達尊之意也,上書亦如之,及羣臣庶士相與言殿下、閣下、足下、侍者、執事之屬,皆此類也。”今對君主國王儲、親王、皇太後、皇後、公主等的尊稱。
(6).下等,下劣。 漢 王充 《論衡·定賢》:“如此陰陽和而效賢不肖,則 堯 以洪水得黜, 湯 以大旱為殿下矣。”
“殿下”是中國古代及現代君主制國家中的重要尊稱,其含義和用法在不同曆史時期有所演變:
“殿下”最初指宮殿的陛階之下,屬于空間概念。如《史記》記載“諸郎中執兵皆陳殿下”,即指侍衛立于殿前台階下的場景。漢代起逐漸演變為對諸侯王的尊稱,與“陛下”(專指皇帝)形成等級區分。
現代君主制國家中,“殿下”主要用于:
中國部分地區的村莊名稱中也有“殿下”(如浙江諸暨市五美行政村),屬于地名特例,與尊稱無關。
“殿下”既承載了古代禮制中的等級觀念,也在現代社會中延續了其尊貴内涵,實際使用需結合具體曆史背景或國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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