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佛教語。百丈高的竿子。比喻道行已達極高的境界。《景德傳燈錄·景岑禅師》:“百丈竿頭須進步,十方世界是全身。”按,《五燈會元·徑山杲禅師法嗣·天童淨全禅師》“丈”作“尺”。
"百丈竿頭"為漢語中的誤寫形式,其正确表述應為"百尺竿頭"。該成語出自宋代釋道原《景德傳燈錄》卷十:"百尺竿頭不動人,雖然得入未為真。百尺竿頭須進步,十方世界是全身。"其核心含義包含以下三層:
一、本義溯源 字面指雜技表演者站在百尺高的竹竿頂端,保持平衡已屬不易。該意象最早見于唐代《敦煌變文集·維摩诘經講經文》,形容修行者達到較高境界仍需精進。
二、哲學内涵 宋代禅宗借該意象闡述修行哲理,《五燈會元》記載長沙景岑禅師以此喻示修行者不應滿足現有成就,強調"更進步"的超越精神,與佛教"無住"思想相通。
三、現代語義 經語義演變,現多用于激勵語境。商務印書館《現代漢語詞典》定義為"比喻極高的官位或學問、事業等達到的境界",常與"更進一步"連用,形成固定搭配,表達持續進取之意。
主要參考文獻:
“百丈竿頭”是一個佛教用語,現多用于比喻學問、事業或修行已達到極高境界,但仍需繼續努力以追求更大的突破。以下從多個角度進行詳細解釋:
基本釋義與出處
該成語出自宋代釋道原的《景德傳燈錄·景岑禅師》,原文為:“百丈竿頭須進步,十方世界是全身。”原指佛教修行中,僧人即使達到百丈高的竿頂(象征極高修為),仍需更進一步,将自身融入廣闊宇宙,體現無止境的修行理念。
比喻意義
現多引申為對個人成就的勉勵,強調不應滿足現狀,需持續精進。例如在學業、工作中取得顯著成績後,仍應保持進取心,追求更高目标。
近義詞與辨析
用法與例句
作賓語或定語,含褒義。例如:
現代延伸
該成語被廣泛用于教育、職場等場景,如企業标語“百丈竿頭,再創輝煌”,體現持續發展的價值觀。
若需進一步了解佛教原典或具體典故故事,可參考《景德傳燈錄》及相關禅宗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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