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官名。本為處理文書的小吏。 南朝 宋 齊 時朝廷常派以監視出任方鎮的宗室諸王和各州刺史,權力甚大。 梁 以後漸廢。 隋 唐 諸王府亦設典籤,但僅掌文書。 宋 以後廢除。《南史·顧憲之傳》:“﹝ 憲之 ﹞遷南中郎 巴陵王 長史、 南兖 南豫 二州事。典籤諮事,未嘗接以顔色,動遵法制。”
典籤是中國古代官職名稱,起源于南北朝時期,主要負責文書籤署與檔案管理工作。其核心含義可拆解為:
指掌管、主持,引申為重要文獻或規範(如“典籍”)。
指署名、标注,即對文件進行批注或确認(如“籤署”)。
合稱“典籤”,即“掌管文書籤署之職”。
初為刺史屬官,負責文書傳遞與存檔,品級較低。
因監督地方軍政,獲皇帝倚重,常代行監察權,稱“籤帥”,可制約藩王行動。
例:《南史·呂文顯傳》載典籤“威行州郡,權重蕃君”。
隋朝廢郡設州,此職逐漸消失,職能并入長史、司馬等職。
典籤制度折射南北朝皇權與宗室博弈,其“以小制大”的特點成為中央控制地方的手段,但過度放權亦導緻腐敗。唐代史家批評其“權重而弊生”(《通典·職官典》)。
權威參考來源:
(注:因古籍原文無直接網絡鍊接,建議通過圖書館或學術數據庫檢索上述文獻;線上資源可參考國學大師《漢語大詞典》電子版查詢“典籤”詞條。)
“典籤”是南朝時期的重要官職,其職能和權力在不同階段有顯著變化,具體解釋如下:
典籤是南朝地方長官下屬的機要官職,最初為處理文書的小吏()。又稱“主帥”“典籤帥”或“籤帥”,因府州公務需用籤記錄,典籤負責管理這些籤文而得名()。
南朝宋齊時期
君主為加強對地方的控制,派遣典籤監視宗室諸王和州刺史。此時典籤雖職位低微,但實際權力極大,甚至能幹預地方政務()。劉宋中葉後,因皇子年幼出任方鎮,皇帝常派寒人出身的親信擔任典籤,代諸王批閱公文、管理起居,成為皇權延伸的工具()。
梁朝至隋唐
梁朝後典籤職權逐漸削弱,隋唐時僅在王府設置,僅掌文書,監察職能消失()。
宋代以後
典籤制度被廢除()。
典籤制度是南朝皇權與寒人階層結合的産物,反映了中央集權對地方藩鎮的強化控制,同時也标志着寒人(非士族)在政治中的崛起()。
《南史·顧憲之傳》記載,顧憲之任地方官時,面對典籤咨詢事務仍嚴守法制,側面印證典籤對地方政務的滲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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