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史記·循吏列傳》:“﹝ 公儀休 ﹞食茹而美,拔其園葵而棄之。見其家織布好,而疾出其家婦,燔其機,雲:‘欲令農士工女安所讎其貨乎?’”後以“拔葵去織”為居官不與民争利的典故。 晉 葛洪 《抱樸子·逸民》:“濯裘布被,拔葵去織。”《宋書·謝莊傳》:“臣愚謂大臣在祿位者,尤不宜與民争利,不審可得在此詔不?拔葵去織,實宜深弘。” 北周 庾信 《周柱國大将軍長孫儉神道碑》:“拔園葵而去織婦,無三惑而絶四知。”《新唐書·蘇良嗣傳》:“ 公儀休 一諸侯相,拔葵去織,未聞天子賣果蔬與人争利。”亦省作“ 拔葵 ”。《南史·範泰傳》:“王者不言有無,諸侯不説多少,食祿之家不與百姓争利,故拔葵所以明政。” 宋 蘇轼 《和陽行先》:“拔葵終相 魯 ,辟穀會封 留 。”
"拔葵去織"是一個源自中國古代的成語,字面意思是拔掉葵菜、停止織布,其深層含義是官員應當廉潔自律,不與百姓争利。以下是詳細解釋:
拔葵去織(bá kuí qù zhī)
據《史記·循吏列傳》載:
公儀休為魯相,食茹而美,拔其園葵而棄之;見其家織布好,而疾出其家婦,燔其機。
(公儀休任魯國宰相時,吃到自家園中美味的葵菜,便拔掉園中葵菜不再種植;見家中織的布質優,立即休妻并燒毀織機。)
公儀休認為官員若經營産業,會與民争利,損害公平,故以極端方式表明清廉決心。
古代語境:
《漢書·董仲舒傳》引董仲舒言:
"公儀子相魯,之其家見織帛,怒而出其妻……食于舍而茹葵,愠而拔其葵。"
強調官員需"受大者不得取小"(身居高位者不可謀取小利)。
現代引申:
泛指任何職位中應避免利益沖突,保持職業操守。
例句:領導幹部須有"拔葵去織"的自覺,嚴禁經商辦企業。
收錄該詞條,釋義為"居官者不與民争利"。
原始典故出處,公儀休事迹詳見卷一百一十九。
深化思想闡釋,見卷五十六。
來源:釋義綜合《漢語大詞典》《中華成語大辭典》;典故引自《史記》《漢書》通行版本。
“拔葵去織”是一個漢語成語,讀音為bá kuí qù zhī,其核心含義是比喻為官者不與百姓争奪利益,強調清廉自守的為官之道。
字面含義
“葵”指冬葵(古代重要蔬菜),“織”指紡織。字面意思是拔掉自家種的葵菜,舍棄家中的織布機,引申為官員主動放棄可能侵占百姓生計的私人産業。
典故出處
源自春秋時期魯國宰相公儀休的故事(見《漢書·董仲舒傳》)。他因家中織布精美、種植的葵菜味美,擔心與從事紡織和種植的百姓争利,便怒逐織布的妻子,拔掉園中葵菜,并燒毀織機,以示不奪民利。
核心思想
強調為官者應恪守本分,不利用職權謀取私利,尤其避免與普通民衆争奪生存資源。這一理念在古代被視為官員清廉的重要标準。
用法與示例
近義與反義
提示:該成語在現代常用于強調公職人員的職業道德,倡導權力與民生的界限意識。如需進一步了解典故細節,可參考《漢書》相關記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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