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地痞。《儒林外史》第十三回:“ 蘭若庵 僧 慧遠 ,具控伊徒尼僧 心遠 被地棍 權勿用 奸拐霸佔。”《林則徐日記·道光十六年十月十二日》:“是晚問船家:‘該邑城鄉間有地棍地霸為害於一鄉者否?’答雲:‘先前原有,近來卻無,地方極為安靜。’”《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第三八回:“有一天差役拿了個地棍來回他,他連忙升了公座,那地棍還沒有帶上來,他就‘混帳羔子’‘忘八蛋’的一頓臭駡。” 歐陽予倩 《同住的三家》:“我又沒有本事去作地棍巴結官府,又沒有法子去作捐商,盤剝細民。”
“地棍”是漢語中一個具有曆史色彩的詞彙,指代在地方上橫行霸道、欺壓百姓的惡徒。根據《漢語大詞典》解釋,該詞由“地”(地方)與“棍”(惡棍)組合構成,強調其活動範圍與惡劣行徑的地域性特征。
從詞源學角度分析,《漢語詞源大典》記載,“棍”原指質地堅硬的木棒,後衍生出“無賴”“歹徒”的比喻義,與“地”結合後特指盤踞某處的惡勢力群體。清代《六部成語注解·刑部》明确将其定義為“把持村市、詐害良民之徒”,可見該詞在司法文書中的正式使用記錄。
在語義演變方面,《近代漢語詞彙研究》指出,明清小說中“地棍”常與“土豪”并稱,如《醒世姻緣傳》第四十回所述:“這班地棍,專一捕風捉影,尋人家的短處”,生動描繪了這類人物制造事端、勒索錢財的行為特征。現代漢語中,該詞已逐漸被“地痞”“惡霸”等替代,但在方言及曆史文獻中仍有保留。
“地棍”是一個漢語詞彙,主要含義為地痞、流氓,指地方上為非作歹的無賴之徒。以下為詳細解析:
古典文學中的用例:
現代語境: 多用于曆史小說或方言中,現代漢語使用頻率較低,但在描述舊社會市井人物時仍可能出現。
如需查看更多例句或曆史文獻中的具體案例,可參考《儒林外史》《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等原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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