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訴訟文書。《魏書·源子恭傳》:“ 徐州 表投化人 許團 并其弟 周 等。究其牒狀, 周 列雲己 蕭衍 黃門侍郎……真僞難辨,請下 徐 揚 二州密訪,必令獲實。” 清 王夫之 《薑齋詩話》卷二:“《春秋》則以俗吏爰書、訟魁牒狀丑詆之詞,取已往之君臣,恣其詬厲。”
(2).官府的文書、證件。《新唐書·百官志二》:“﹝司記﹞掌宮内文簿入出,録為抄目,審付行焉。牒狀無違,然後加印。” 清 蔣士铨 《第二碑·題坊》:“蒙諭取到前朝官給地券執照二紙……騐先朝牒狀,紅泥出印床。”
“牒狀”是古代漢語中的複合詞,具體含義及解釋如下:
訴訟文書
指古代用于訴訟或法律糾紛的正式文件。例如《魏書·源子恭傳》記載,徐州官員在審理許團等人案件時,需“究其牒狀”以辨真僞。
官府的文書、證件
泛指官方頒發的各類公文或憑證。如《新唐書·百官志》提到司記官員需确保“牒狀無違,然後加印”,強調其行政效力。
訴訟功能
行政功能
如需進一步了解,可參考《漢典》等權威辭書或具體古籍原文。
牒狀是一個漢字詞語,指的是為了通告、證明、告知等目的而寫的公文、信件或文書。
牒狀由兩個部首組成,分别是牛(牜)部和章(⺮)部。牒狀共有15個筆畫。
牒狀最早出現在《說文解字》中,是一個古代漢字。其形狀源于早期紙張上的标志、識别符號。
牒狀的繁體字是「牋狀」。
在古代,牒狀的字形與現代不同。它的書寫方式是先寫牛部的左邊豎筆,再寫右邊的橫筆,最後再寫章部的兩個豎筆。整體呈現出一個方正的形狀。
牒狀可以組成以下詞語:
與牒狀意思相近的詞語有函狀、公函、書狀。
與牒狀意思相反的詞語沒有明确的反義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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