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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教學論的意思、大教學論的詳細解釋

關鍵字:

大教學論的解釋

副題為《把一切事物教給一切人的普遍的藝術》。捷克誇美紐斯著。1632年出版。共三十三章。反對封建的、經院主義的教育,系統闡述適應新興資産階級要求的教育觀點,包括教育的目的、作用、制度、内容和途徑。提出教學必須“遵循自然”,并論證教學的“簡易性”、“徹底性”、“簡明性和迅速性”等原則。為近代最早的有系統的教育學著作。

詞語分解

網絡擴展解釋

《大教學論》是17世紀捷克教育家揚·阿姆斯·誇美紐斯(Johann Amos Comenius)于1632年撰寫的教育學著作,被認為是近代教育學獨立學科的開端,也是系統教學理論形成的重要标志。以下是其核心内容和意義:


一、核心主張

  1. 教育目的
    提出“把一切事物教給一切人的普遍藝術”,強調教育應普及化,主張所有兒童(無論性别、貧富)都應接受教育。

  2. 教學原則

    • 自然適應性原則:教育需遵循人的自然發展規律,適應年齡特征。
    • 直觀性原則:通過感官直接感知事物進行學習。
    • 量力性原則:教學内容應與學生能力相匹配。
    • 系統性原則:強調教學的循序漸進和知識體系的完整性。
  3. 教育制度創新

    • 首次系統論證班級授課制,提出統一學制(如劃分嬰兒期、兒童期、少年期、青年期四個階段)。
    • 制定課程設置标準和教科書編寫原則。

二、曆史地位與影響

  1. 學科奠基:标志着教育學從哲學中獨立,成為系統學科。
  2. 實踐指導:提出的教學原則(如直觀性、班級授課制)至今仍是基礎教育的重要方法。
  3. 教育平等思想:倡導普及教育和男女平等受教育權,為現代全民教育奠定理論基礎。

三、補充說明

《大教學論》還涉及道德教育、宗教教育等内容,主張通過溫和引導而非強制手段激發學習興趣。其思想對後世教育家(如赫爾巴特、杜威)産生了深遠影響。

如需進一步了解著作細節,可參考誇美紐斯原著或權威教育學文獻(如搜狗百科)。

網絡擴展解釋二

大教學論(Dà jiàoxué lùn)是一本經典教育學著作。下面是關于這個詞的各個方面的信息: 拆分部首和筆畫: - 大(人、人立、大字旁、一撇):大教學論中的“大”字意為廣泛、普遍。 - 教(百、耳、曰、一撇丶):教字的部首是教字底部的部分。它表示教育、教導。 - 學(子、丿、尺):學字的部首是右上角的一部分,它表示學習、知識。 來源: 大教學論最早出現于明代朱熹的《大學中庸章句集注》中。在那之後,這個詞逐漸被用來指代一種關于教學的理論體系。 繁體: 大教學論(Dà jiào​xué lùn)是大教學論的繁體字寫法。 古時候的漢字寫法: 在古代漢字寫法中,大教學論的寫法與現代漢字寫法基本一緻。 例句: - 大教學論系統地闡述了理論與實踐相結合的教學方法。 - 我正在研究大教學論的教育理念,以改進我的教學實踐。 組詞: - 大學教學論 - 教學論文 - 教學論壇 近義詞: - 教學理論 - 教育論文 - 教學研究 反義詞: - 小教學論 - 非教學論 - 學生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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