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謂古代祭祀或飨食獻酒後,以燔肉或炙肝置于俎上從而薦之。凡獻皆有從,加爵非獻則無。《周禮·夏官·量人》:“凡祭祀,饗賓,制其從獻脯燔之數量。”《詩·小雅·楚茨》“執爨踖踖,為俎孔碩,或燔或炙” 漢 鄭玄 箋:“燔,燔肉也;炙,肝炙也:皆從獻之俎也。” 孔穎達 疏:“言從獻者,既獻酒,即以此燔肉從之,而置之在俎也。” 朱熹 集傳:“《特牲》:主人獻屍,賓長以肝從;主婦獻屍,兄弟以燔從。”
從獻是古代祭祀禮儀中的專有名詞,指在正式獻祭後進行的第二次獻酒儀式,屬于祭祀程式的組成部分。其核心含義與祭祀的等級、流程密切相關,具體可從以下角度解析:
“從”在此處意為“跟隨、次要的”,與“正獻”(主獻)相對。《漢語大詞典》明确“從獻”為“古代祭祀時第二次獻酒”,強調其順序性。
“獻”指進獻酒醴,是祭祀中向神靈敬奉的重要環節。據《周禮·春官·司尊彜》記載,祭祀需遵循“祼(灌)獻→朝踐→饋獻”等流程,“從獻”屬于“饋獻”環節的次級步驟。
在“正獻”(主祭者首次獻酒)後,由助祭者(如卿大夫)進行第二次獻酒,稱為“從獻”。如《儀禮·特牲饋食禮》描述士祭禮儀:“主人獻屍,主婦亞獻,賓長三獻”,其中“亞獻”即從獻的一種形式。
從獻者的身份需低于主祭者,體現古代祭祀的等級秩序。清代孫诒讓在《周禮正義》中指出:“正獻由王或主祭者完成,從獻則由卿大夫執行”,彰顯禮制中的尊卑差異。
《周禮·天官·膳夫》載:“王日一舉……以樂侑食,膳夫授祭,品嘗食,王乃食,卒食,以樂徹于造。王齊日三舉……大喪則不舉,大荒則不舉。”鄭玄注指出祭祀中“從獻”需依禮制配合樂舞進行。
漢代鄭玄在《三禮注》中多次強調“從獻”的時序性,如釋《禮記·郊特牲》“舉斝角,诏妥屍”時,說明從獻需在正獻後“降階再拜”,以完成禮儀閉環。
從獻不僅是儀式步驟,更蘊含“敬天法祖”“尊卑有序”的禮治思想。通過主從協作的獻祭流程,強化宗法制度中君臣、父子的人倫關系,成為維系古代社會秩序的文化符號。
權威參考來源
“從獻”是一個古代禮儀術語,主要用于祭祀或宴飨場合,具體含義及用法如下:
指在祭祀或宴席中,主獻酒儀式結束後,将燔肉(烤肉)或炙肝(烤肝)放置在禮器“俎”上,作為附加的獻禮環節。這一步驟體現了古代禮儀的嚴謹性,強調“凡獻皆有從,加爵非獻則無”的規則。
儀式流程
在祭祀或宴飨時,需先完成獻酒(主獻禮),隨後進行“從獻”,即呈上燔肉、炙肝等祭品。例如《周禮·夏官·量人》記載:“凡祭祀,饗賓,制其從獻脯燔之數量。”。
祭品種類
從獻的祭品多為加工後的肉類,如燔肉(整塊烤肉)和炙肝(烤肝),需置于俎(祭祀用的案闆)上,以示莊重。
禮儀意義
這一環節既是對神靈或尊長的敬意表達,也暗含等級制度,如《詩經·小雅·楚茨》鄭玄箋注提到,從獻之物需嚴格遵循禮制,體現“下級向上級進貢”的恭敬态度。
該詞多見于古代禮學典籍,如《周禮》《詩經》及其注釋文獻,漢代鄭玄、唐代孔穎達等學者均對其有詳細考釋。
主要用于描述周代至漢代的祭祀、宴賓禮儀,現代已不常見,但在研究古代禮制或文獻解讀時仍有重要參考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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