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為姻親或君上的親屬服喪。《禮記·大傳》:“服術有六……六曰從服。” 鄭玄 注:“從服,若夫為妻之父母,妻為夫之黨服。”《宋書·禮志二》:“禦服大功九月,設位 太極 東宮堂殿。中監、黃門侍郎、僕射并從服。從服者,禦服衰乃從服,他日則否。”
(2).歸附;順服。《荀子·非十二子》:“通達之屬,莫不從服。”《史記·五帝本紀》:“日月所照,風雨所至,莫不從服。”
(3).遵從。《荀子·儒效》:“姦事姦道,治世之所棄,而亂世之所從服也。”
從服,作為古代禮制術語,主要指在喪服制度中,因與死者存在特定社會關系(非直系血緣),而需遵循禮法規定服喪的行為。其核心在于“從屬關系”,即服喪者并非直接為死者服喪,而是跟隨(從屬)與死者有直接服喪義務的人(如丈夫、宗主等)而服喪。具體釋義如下:
一、核心含義:因間接關系服喪 指服喪者與死者無直接血緣或尊卑關系,但因自身依附于與死者有直接服制關系者(如夫為妻族、臣為君之親屬等),而需按禮制規定服喪。例如:
二、分類與等級(根據《儀禮·喪服》及曆代注疏)
三、引申含義:遵循與依附 “從服”一詞亦引申出遵循、依附之意,強調行為或立場上的追隨與服從。如《禮記·學記》鄭玄注提及“從服”可指對某種規則或權威的遵從。
權威來源參考:
“從服”在漢語詞典學角度,主要指古代喪服制度中因間接社會關系(依附于直接服喪者)而需遵循禮法服喪的行為,并細分為不同類别與等級,後亦引申出遵循、依附的廣義含義。其釋義根植于《儀禮》《禮記》等儒家經典及曆代權威注疏。
“從服”是一個多義古漢語詞彙,主要包含以下三層含義:
為姻親或君上的親屬服喪
源自古代喪服制度,《禮記·大傳》記載服喪規則分為六類,其中第六類即為“從服”。例如:丈夫需為妻子的父母服喪,妻子需為丈夫的家族成員服喪(鄭玄注)。南朝《宋書》記載皇家喪禮中,官員需根據君主親屬的喪服等級調整自身服喪規格。
歸附、順服
強調對權威的服從或地域的歸順,如《荀子·非十二子》提到“通達之屬,莫不從服”,《史記·五帝本紀》描述黃帝統治時期“日月所照,風雨所至,莫不從服”,均體現對強盛勢力的臣服。
遵從
指對規則或觀念的遵守,如《荀子·儒效》批判亂世中人們反而遵從奸邪之道:“治世之所棄,而亂世之所從服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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