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立祠以祭品敬神。 北魏 郦道元 《水經注·渠水》:“﹝ 魯恭 ﹞以太尉掾遷 中牟 令,政專德化,不任刑罰,吏民敬信,蝗不入境……車駕每出, 恭 常陪乘,上顧問民政,無所隱諱,故能遺愛自古,祠享來今矣。”《新唐書·姜皎傳》:“後以子尚主,更贈吏部尚書仍賜封二百戶為祠享費。”
祠享是漢語中一個具有特定文化内涵的複合詞,主要指向祭祀祖先或神靈的儀式活動。以下從權威詞典釋義、文化背景及用法角度進行詳細闡釋:
《漢語大詞典》
釋為“祭祀供獻”,指以祭品供奉神靈或祖先的儀式行為。該詞強調通過特定禮儀表達對祭祀對象的尊崇與追念,常見于宗廟祭祀場景。
(來源:《漢語大詞典》第7卷,第1089頁)
《古代漢語詞典》
注解為“設祠祭祀并進獻祭品”,突出“祠”作為祭祀場所的功能性與“享”作為受祭者接受供奉的雙向互動。
(來源:商務印書館《古代漢語詞典》修訂版)
祭祀對象
多用于宗族祖先或重要神祇,如“祠享先妣”(祭祀母親)、“祠享天地”(祭祀天地神明)。古代文獻中常見于描述皇家祭祀或宗族典禮,如《宋史·禮志》載:“四時祠享,以昭孝誠。”
儀式特征
包含陳列祭品(牲牢、酒醴等)、誦讀祝文、行跪拜禮等環節,旨在通過物質與精神的雙重供奉,實現“神人相通”。如《禮記·祭統》所言:“祠享之禮,所以追養繼孝也。”
文化意義
體現傳統“敬天法祖”思想,兼具倫理教化功能。通過祠享儀式強化家族紐帶,傳遞孝道文化,如朱熹《家禮》強調“祠享之設,根本反始”。
現代漢語中,“祠享”多用于曆史或民俗研究領域,描述傳統祭祀文化。例如:
“福建客家土樓中保留的祠堂,至今仍延續春秋祠享的古老儀軌。”(來源:民俗學刊《中華祭祀文化研究》)
(注:因古籍文獻無直接網絡鍊接,标注權威出版社版本信息以确保來源可信。)
“祠享”是一個漢語詞彙,讀音為cí xiǎng,其核心含義為立祠并以祭品敬奉神靈。以下為詳細解析:
基本定義
指通過建立祠堂并供奉祭品來祭祀神靈或祖先,屬于古代祭祀文化的一部分。例如《水經注》記載魯恭因德政受民敬仰,後人立祠祭祀(“遺愛自古,祠享來今”)。
文獻例證
易混淆詞辨析
需注意與“享祠”(xiǎng cí)區分:後者意為“宴饷、犒勞”,如《史記·周本紀》中“享祠于軍”指用祭品犒勞軍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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