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謂天子據某人祖先所生之地或其功績而賜予姓氏。《左傳·隱公八年》:“天子建德,因生以賜姓。” 杜預 注:“因其所由生以賜姓,謂若 舜 由 嬀汭 ,故 陳 為 嬀 姓。”《國語·周語下》:“賜姓曰 姒 ,氏曰 有夏 ,謂其能以嘉祉殷富生物也。”《史記·秦本紀》:“ 大費 拜受,佐 舜 調馴鳥獸,鳥獸多馴服,是為 柏翳 , 舜 賜姓 嬴 氏。”
(2).多指以國姓賜與功臣,以示褒寵。《史記·劉敬叔孫通列傳》:“於是上曰:‘本言都 秦 地者 婁敬 ……賜姓 劉氏 。’”《新唐書·李勣傳》:“帝喜曰:‘純臣也。’詔授 黎州 總管,封 萊國公 。賜姓。” 明 田藝蘅 《留青日劄·江彬》:“ 彬 亦建功,漸謀進用,賜姓 朱 氏。”
賜姓是中國古代君主授予臣民姓氏的特殊制度,具有深刻的政治與文化内涵。其核心含義可從以下三方面闡釋:
“賜”指上對下的恩賞,“姓”代表宗族血緣标識。賜姓即帝王将本族姓氏或特定姓氏賞賜給功臣、歸附者及少數民族首領,使其獲得新的宗法身份。此制度最早見于《國語·周語》“賜姓曰姒”,體現“因生以賜姓”的封建傳統。該定義源自《漢語大詞典》(漢語大詞典出版社,1997年)對賜姓的權威釋義。
君主通過賜予國姓(如漢賜劉姓、唐賜李姓)表彰傑出臣子,如鄭成功受南明隆武帝賜朱姓,稱“國姓爺”。此舉既顯恩寵,亦強化君臣紐帶(參考《中國曆史大辭典·制度史卷》上海辭書出版社,2016年)。
對歸附的少數民族首領賜姓以示接納,如唐太宗賜突厥首領“李”姓,促進民族融合(見陳寅恪《唐代政治史述論稿》)。
反向賜予惡姓作為懲罰,如武則天賜政敵“虺”(毒蛇)姓,載于《新唐書·則天皇後紀》。
賜姓制度本質是皇權對宗法體系的支配體現,被賜者通過獲得姓氏納入君主血緣象征系統,形成“拟宗族”關系。此過程強化了中央集權,也推動“華夏認同”的文化整合(參考錢杭《中國姓氏制度研究》,商務印書館,2019年)。如西夏拓跋氏受唐賜李姓,加速其漢化進程。
典型案例:明代航海家王景弘隨鄭和下西洋有功,獲賜“鄭”姓,民間稱其為“鄭王景弘”,凸顯賜姓對個人身份的重塑作用(見《閩南文化研究》2020年刊載論文《賜姓制度與海上絲綢之路人物考》)。
賜姓是中國古代君主對臣民授予姓氏的特殊制度,具有政治和文化雙重意義。以下是綜合多個權威來源的詳細解釋:
一、基本定義 賜姓指帝王根據臣民祖先的出生地或功績授予姓氏,常見形式是賜予皇族姓氏(國姓)以示恩寵。例如《左傳》記載周天子因舜生于妫汭而賜其“妫”姓,後來成為陳國王室的姓氏。
二、主要分類
三、曆史演變 周代賜姓多與宗法制度相關,通過姓氏确立部族歸屬。秦漢後逐漸演變為帝王強化統治的手段,如劉邦賜項伯劉姓以籠絡項羽舊部。唐代達到鼎盛,據《新唐書》記載,獲賜李姓者多達16個家族。
四、典型案例
這種制度既體現古代“家天下”的統治思想,也反映出姓氏在宗法社會中的特殊地位。隨着科舉制度發展,宋代以後賜姓逐漸減少,但作為政治手段仍延續至明清時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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