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attoo the face of a criminal and send him into exile] 古代在犯人臉部刺字并發配邊遠地方
古代刑罰名。在犯人面部刺字,發配邊遠地區。《宋史·刑法志三》:“刺配之法二百餘條,其間情理輕者,亦可復古徒流移鄉之法,俟其再犯,然後決刺充軍。”《元典章·刑部七·諸奸》:“ 山南 江北道 廉訪分司官先将 鄭青 面刺‘犯姦二度’四字,将本人轉發 金場 運司收管,配役本省,不見犯姦刺配通例。”《水浒傳》第七回:“﹝ 林沖 ﹞怎敢惡了 高太尉 ?輕則刺配了他,重則害了他性命。” 吳晗 《燈下集·刺配》:“受到刺配刑罰的人,到配所後還得服勞役。”
刺配是中國古代一種結合刺面(黥刑)與流放的複合刑罰,其核心特征是将罪犯面部刺字後發配至邊遠地區服役。以下是詳細解釋:
刺配打破了隋唐以來“五刑”體系的輕刑化趨勢,标志着刑罰的加重。其影響延續至明清,成為封建後期嚴刑峻法的典型代表。
如需進一步了解具體案例或法律條文,可參考《宋史·刑法志》及《元典章》等史料來源。
刺配(cì pèi)是一個具有獨特意義的漢字詞語。它由“刺”和“配”兩個字組成,拆分部首分别是“刀”和“手”,拼音分别為cì和pèi。
刺配一詞的來源可追溯到古代文字形态的變化。在繁體字中,刺配的字形為「剌配」,其中「剌」與「刺」字形相似,意為用刀搶劫,而「配」則表示匹配、配偶等含義。
在古代,漢字的書寫形式有所不同。在甲骨文和金文中,刺配的寫法略有不同。甲骨文中的刺配寫作「⿰刀匕」,而金文中的寫作「剌配」,可以看出字形的演變。
以下是一些關于刺配的例句:
刺配這個詞可以進行一些衍生和組詞。例如:刺耳(指聲音尖銳刺激)、配劇(指戲劇中的角色安排)、破刺(指揭穿謠言)等。近義詞包括:配對、組合、搭配等。反義詞有:錯配、不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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