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賞賜宅第;賞賜的宅第。《晉書·賀循傳》:“ 循 羸疾不堪拜謁,乃就加朝服,賜第一區,車馬牀帳衣褥等物。” 清 吳偉業 《和王太常西田雜興韻》之七:“城中賜第書千卷,祠下豐碑柳十圍。”
(2).謂賜及第。 宋 高承 《事物紀原·學校貢舉·唱名》:“《宋朝會要》曰:‘ 雍熙 二年三月十五日, 太宗 禦 崇政殿 試進士, 梁顥 首以程試上進,帝嘉其敏速,以首科處焉。十六日,帝按名一一呼之,面賜及第。’唱名賜第,蓋自是為始。”《遼史·聖宗紀》:“以 瀋州 節度副使 張傑 為節度使,其皇城進士 張人紀 、 趙睦 等二十二人入朝,試以詩賦,皆賜第。” 元 黃溍 《上京道中雜詩·槍竿嶺》:“憶昔賜第歸,吾母適初度。”
“賜第”是一個具有濃厚曆史文化色彩的漢語詞彙,其核心含義是指帝王賞賜宅第給臣子。以下是其詳細解釋:
基本釋義:
曆史背景與文化内涵:
引申與象征意義:
文獻例證:
“賜第”專指中國古代帝王對臣子賞賜宅邸的行為與結果。它既是物質財富的給予,更是至高榮譽和社會地位的授予,是封建皇權政治和等級制度下的産物,承載着豐富的曆史文化内涵。其核心在于體現了皇恩的浩蕩與受賜者功勳或身份的顯赫。
“賜第”一詞在漢語中有兩層主要含義,綜合多個來源解釋如下:
指帝王或地位尊貴者将宅院賞賜給臣子或特定對象。該用法最早見于《晉書·賀循傳》記載,晉元帝因賀循體弱無法上朝,特賜其宅第及生活用品。清代吳偉業的詩句“城中賜第書千卷”也印證了這一含義。
特指皇帝在科舉考試中直接授予考生進士資格。宋代《事物紀原》記載,宋太宗雍熙二年(985年)首創“面賜及第”制度,親自唱名并授予進士頭銜。遼代史料中也有類似記載,如遼聖宗時期通過詩賦考試選拔人才并賜第。
部分資料(如)提到“賜予官職”的引申義,但此說法未見于權威典籍記載,可能是現代語境下的擴展解讀。建議以古代文獻記載的兩種釋義為準。
愛戴罷兵白鷳砭劑不絶如線倡義車葉垂蔭聰明伶俐放刁把濫翻録廣漫關棙子歸期橫私阖眼滑吏蝴蝶火倉将欲箭腳夾牆盡收眼底揪撮巨富鸾幰倫叙明惑木披拟鹽畔涯仆死切膚傾亡清重乞巧節齊人攫金阮氏酒銳敏三臡八葅折倒繩伎濕奧食天時政疏忌厮豎歲仗索然寡味沓猥填寡梯河王莽惟度尾生之信為下夏狄舷燈香火姊妹遐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