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官名。 三國 魏 尚書有祠部曹,掌禮制,曆代因之。 北周 始改為禮部。 隋 唐 别置祠部曹,屬于禮部,掌祠祀、天文、漏刻、國忌、廟諱、蔔祝、醫藥等,及僧尼簿籍。 宋 元 疊有變革, 明 改為祠祭司。 唐 韓愈 《上鄭尚書相公啟》:“分司郎官職事,惟祠部為煩且重。”
祠部是中國古代官署名,始設于魏晉南北朝時期,隸屬尚書省(隋唐後屬禮部),掌管國家祭祀、天文曆法、僧道管理及宗教事務。其職能隨朝代更疊有所調整,但核心職責始終圍繞禮制與宗教管理展開。
起源與隸屬
祠部最早見于曹魏,初為尚書省下屬機構。隋唐時期,尚書省六部制确立,祠部正式并入禮部,成為禮部四司之一(祠部、主客、膳部、禮部司)。唐代《唐六典》明确記載:“祠部郎中、員外郎掌祠祀、享祭、天文、漏刻、國忌、廟諱、蔔筮、醫藥、僧尼之事。”
職能演變
祭祀禮制
統籌國家祀典,包括天地、宗廟、社稷等大典的儀式規範,制定祭祀等級與流程,如《宋史·職官志》載:“祠部掌天下祀典、道釋、祠廟、醫藥之政。”
宗教管理
天文曆法與禁忌
掌管漏刻計時、國忌日(帝王忌辰)祭祀安排,頒布曆法及占卜吉兇事宜,如《通典》載:“凡國祭日,預太廟,則供牲牢及酒醴。”
祠部制度集中體現了古代“神道設教”的治理思想,通過規範宗教活動強化皇權與禮法秩序。其職能記載見于多部正史及典章文獻:
主要參考文獻來源:
- 中華書局點校本《唐六典》
- 《宋史》職官志部分(中華書局校勘本)
- 杜佑《通典》職官典(商務印書館影印本)
- 曆代會要類文獻(如《唐會要》《宋會要輯稿》)
“祠部”是中國古代官制中的一個部門,主要職能與禮制、祭祀相關,其含義及演變可概括如下:
設立背景
祠部最早可追溯至三國曹魏時期,尚書台下設“祠部曹”,主管禮制。
至東晉時正式設祠部,由祠部尚書統領,專職祭祀事務。
核心職責
隋唐時期,祠部隸屬禮部,職能擴展為:
作為古代禮制體系的核心部門,祠部通過規範祭祀、宗教管理等事務,維護了皇權與倫理秩序。其職能演變也反映了不同朝代對禮制重視程度的變化。
擴展說明:
北齊時期,祠部尚書的管轄範圍更廣,涉及屯田、外交(主客曹)等,但後世逐漸回歸禮制專責。
如需更詳細曆史脈絡,可參考權威史料如《通典》《唐六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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