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指人才的進退,官吏的升降。《書·周官》:“諸侯各朝于方嶽,大明黜陟。”《後漢書·韋義傳》:“﹝ 韋義 ﹞數上書 順帝 ,陳宜依古典,考功黜陟,徵集名儒,大定其制。” 唐 韓愈 《送李願歸盤谷序》:“理亂不知,黜陟不聞。” 康有為 《大同書》乙部第四章:“公政府官皆聽政長黜陟。”
黜陟是漢語中的一個古語詞彙,主要用于古代政治制度中,指對官員的罷免與升遷。其核心含義是通過考核評定官員的政績,進而決定其官職的升降。以下從字義、用法及典籍引用角度詳細解析:
黜(chù)
本義為降職、罷免。《說文解字》釋為“貶下也”,強調對不合格官員的貶斥。
例:《論語·微子》載“柳下惠為士師,三黜”,即多次被免職。
陟(zhì)
本義為晉升、提拔。《說文解字》釋為“登也”,引申為官職提升。
例:《尚書·舜典》有“三載考績,三考黜陟幽明”,指通過考核決定官員升降。
“黜陟”二字合用,形成反義複合詞,專指古代官吏的考核與任免機制:
《尚書·舜典》
“三載考績,三考黜陟幽明。”
釋義:每三年考核政績,三次考核後決定昏庸者罷黜(黜)、賢明者晉升(陟)。
(來源:中華書局點校本《尚書正義》)
《漢書·武帝紀》
“令州郡察吏民,有茂材異等可為将相及使絕國者,嚴助以賢良對策,上善之,擢為中大夫……其黜陟之法,自此始。”
反映漢代已建立系統的考核升貶制度。
(來源:中華書局《漢書》)
《資治通鑒·唐紀》
唐代設“黜陟使”,巡察地方并行使任免權:
“分遣黜陟使于諸道,察長吏能否。”
(來源:中華書局《資治通鑒》)
“黜陟”制度體現了古代中國“選賢任能”的治理思想,如諸葛亮《出師表》中“陟罰臧否,不宜異同”即強調賞罰升貶需公正統一,成為後世吏治的重要原則。
“黜陟”作為曆史政治術語,承載了古代官員考核的核心機制,其嚴謹性與權威性源自經典文獻的記載。現代雖不再使用該詞,但其代表的績效評價理念仍具借鑒意義。
“黜陟”是一個古代政治術語,主要用于描述官員的職位升降和人才選拔機制。以下是詳細解釋:
基本含義
該詞由“黜”(chù)和“陟”(zhì)組成,分别表示“罷免、降職”與“提拔、升遷”。合稱指通過考核決定官員的職務調整,體現古代官僚體系中的獎懲制度。
字義分解
曆史出處與應用
最早見于《尚書·周官》:“諸侯各朝于方嶽,大明黜陟”,指通過考核諸侯政績決定其地位升降。唐代韓愈在《送李願歸盤谷序》中亦用“黜陟不聞”表達對官場規則的疏離。
應用場景
多用于古代政治文獻,如官員考績(如“考績黜陟”)、史書評價(如《漢書》記載“不行黜陟,而蕃國自析”)。南朝劉勰《文心雕龍》則擴展其義為“褒貶”。
相關成語
若需進一步了解具體文獻案例或曆史背景,可查閱《尚書》《漢書》等典籍,或參考漢典、辭海等工具書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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