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性;常道。《莊子·田子方》:“草食之獸不疾易藪,水生之蟲不疾易水,行小變而不失其大常也。”《文子·上禮》:“屏流言之迹,塞朋黨之門,消智能,循大常,隳肢體,黜聰明,大通混冥,萬物各復歸其根。” 明 夏完淳 《六君詠·劉亞明》:“一死存大常,道宗傳入室。”
太常。《周禮·春官·巾車》:“建大常,十有二斿。” 鄭玄 注:“大常,九旗之畫日月者,正幅為縿,斿則屬焉。”《儀禮·觐禮》“載大旂” 漢 鄭玄 注:“大旂,大常也;王建大常,縿首畫日月,其下及旒,交畫升龍降龍。”參見“ 太常 ”。
大常在漢語詞典中的釋義主要包含以下核心含義:
古代官署名
指周代禮官“大宗伯”的屬官,亦稱“太常”,執掌宗廟禮儀、祭祀典制。《周禮·春官·大常》載其職責為“掌建邦之天神、人鬼、地示之禮”,是古代禮制體系的核心官職之一。
禮法綱常的統稱
引申為國家的根本禮法制度。如《漢書·禮樂志》稱“大常,天地之常道也”,強調其作為社會倫理與秩序準則的地位。
“大”表尊崇、首要,“常”指恒常不變的法則,合稱即“至高不變的規範”。
秦漢後“太常”逐漸取代“大常”,成為九卿之一,專司祭祀禮樂(見《通典·職官七》)。
該詞在現代漢語中極少獨立使用,多見于曆史文獻或研究語境。
“太常”(如太常寺)、“綱常”(三綱五常)均承襲其禮制核心内涵。
權威參考來源:
“大常”一詞在不同語境中有多重含義,具體解釋如下:
基本解釋
發音為dà cháng,指“大事常常發生”,強調大規模事件的高頻率和普遍性,并非偶然現象。
例句:常用于描述自然災害、社會動亂或經濟危機等周期性現象。
延伸内涵
該成語由“大”和“常”組合而成,隱含對事物長期性規律的總結,如《莊子·田子方》中“行小變而不失其大常”即指細微變化中保持根本原則。
在道家文獻中,“大常”被解釋為“本性;常道”,即宇宙或人性的根本法則。例如:
需根據上下文判斷具體含義。文學或哲學讨論中多指向“根本法則”,而日常表達則側重“頻繁發生的大事”。如需進一步考證古籍用例,可參考《莊子》《周禮》等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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