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赈施撫恤。《宋書·孝武帝紀》:“東諸郡大旱,壬寅,遣使開倉貸卹,聽受雜物當租。”
“貸恤”是一個古漢語詞彙,通常用于描述赈濟和撫恤災民的行為。以下是詳細解釋:
《宋書·孝武帝紀》記載:“東諸郡大旱,壬寅,遣使開倉貸恤,聽受雜物當租。”
意為:東部地區遭遇大旱,朝廷派遣官員開倉放糧赈濟災民,并允許用雜物抵充租稅( )。
該詞多用于古代文獻,描述官方赈災政策,如開倉放糧、減免賦稅等救濟措施( )。
“貸恤”是古代社會應對災害的典型措施,兼具物質援助與人文關懷。如需更多文獻例證或曆史背景,可參考《宋書》等古籍或相關研究。
《貸恤》是一個漢語詞語,常用于文言文或古代漢字文獻中,意為寬恕貸款或債務。貸:借貸、貸款;恤:寬恕、原諒。
《貸恤》的部首是貝部(貝字旁),其中“貝”字旁表示與金錢或財富相關的意義。貸的拆分部首是貝(貝)字旁,恤的拆分部首是心(忄)字旁。
《貸恤》的筆畫數分别為貸(8畫)和恤(8畫)。
《貸恤》一詞最早出現在古代的文獻中,源自于古代社會對貸款債務的管理和對債務方的寬恕。這個詞彙在古代經濟交往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貸恤》的繁體字為「貸寵」,其中「貸」為「貸」的繁體字,「寵」為「恤」的繁體字。
在古時候,貸的寫法為「貸」,恤的寫法為「恤」。
1. 為了對債務人表示寬容和理解,我們可以考慮給予他們一定的貸恤。
2. 在古代社會,國家常常會對貧苦人家給予一定的貸恤,以減輕他們的負擔。
1. 貸款:指向他人借出一定數量的錢,并按照約定的方式和期限償還。
2. 貸款人:指出借款項給他人的一方。
寬恕、寬貸、免予罰款。
追債、罰款、逼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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