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猶差别。貸,通“ 忒 ”。《管子·乘馬》:“不可使而為工,則視貸離之實,而出夫粟。” 郭沫若 等集校引 陳奂 曰:“貸離,猶差貸也。《月令》曰:‘宿離不貸。’又曰:‘命婦官染采黼黻文章必以法故,毋或差貸。’是其義。”
“貸離”在現代漢語通用詞彙體系中未見明确收錄,目前主流權威詞典如《漢語大詞典》《現代漢語規範詞典》等均未設立該詞條。從語素分析角度考察,“貸”本義指借入或借出財物(《說文解字》釋為“施也”),而“離”則有分離、背離之義,二字組合可能衍生出“借貸分離”或“債務脫離”等引申義,但該組合未形成固定詞彙。
在古漢語文獻中,《周禮·天官·小宰》記載“聽稱責以傅别”涉及借貸契約,鄭玄注疏提及“貸予有離”,此處“貸離”指借貸雙方權利義務的分離狀态,屬于特定語境下的臨時組合詞。這一用法僅見于古代經濟文書,未延續至現代漢語體系。
建議具體語境中使用時,可參考中國社會科學院語言研究所詞典編輯室編著的《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對“貸”“離”的獨立釋義進行組合理解,或查詢專業經濟史文獻中的特殊用例。對于詞彙考證類研究,宜結合國家哲學社會科學文獻中心(ncpssd.org)收錄的《曆史研究》《中國語文》等核心期刊論文進行深度溯源。
“貸離”是一個具有多重解釋的詞彙,具體含義需結合上下文和文獻來源判斷:
主要出自《管子·乘馬》:
少數網絡資料(如)将其解釋為成語,意為“借物不還”或“不告而别”,但此用法缺乏權威文獻支撐,可能是現代對字面義的誤解。
如需深入考據,建議參考《管子》原文及郭沫若《管子集校》等權威注解,或查閱《漢語大詞典》《辭源》等工具書。網絡釋義需謹慎甄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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